行政机关工勤编是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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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工勤编是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

既不同于行政编制,也不同于事业编制。他是专门为工勤人员所设置的编制。其主要职责是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保障,包括司机、收发、打字、食堂、维修等从事简单工种或辅助工作的人员。

工勤编制人员一般由所在地区编制办或其他相关组织根据需要核定,由用人单位录用,并由财政支付薪酬,但其不同于公务员也不同于事业编制人员。说他不同于公务员是因为其不能取得相应执法权限,不能对外执行行政事务,其薪酬和职务规定不能适用公务员考核、职级职务等相关规定; 说他不同于事业编制人员,主要是其工资来源于行政拨款,处于单位从属性质。

行政机关工勤编制与事业编制相比是有一定区别的,具体表现为:

1、工勤编制是工人身份的编制,事业编制是干部身份的编制;

2、有事业编制的人可以评职称,也可以行政上发展,到一定级别或担任一定领导职务后还可以转为行政编制。工勤编则只能评技工级别,一般情况下无法转为行政编和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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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勤编是一个特殊存在,它只存在于行政机关,妥妥的行政编,而不是事业编

行政机关工勤编主要的使用者是司机、打字员、收发员、维修工等,他们从事的都是机关辅助性工作,在身份上区别于公务员的干部,属于工人身份。按规定,不能转干,也不能提拔。但可以享受相应的行政待遇,比如车补、年终绩效奖,虽不如公务员那么高,但有总比没有好。

行政工勤人员想提高工资待遇,只能评职称。具体职级层次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种。

事业单位只有一种编制,那就是事业编。分三种岗位,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因此,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虽然从事的是工勤岗,不等于编制就是工勤编,实际上他的编制还是事业编。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符合条件,可以通过竞聘的方式,转到专技岗或管理岗,享受相应的待遇。但转岗并不意味着身份的改变,事业工勤人员说到底还是工人身份,按规定不能以工代干,更不能被提拔到副科级以上领导岗位。已经提拔的,按规定也要退出领导岗位,保留级别待遇。

随着行政机关社会化服务,行政工勤编会逐步取消,直至退出历史舞台。未来,机关事业单位只有两种编制:行政编和事业编,不会再有第三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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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行政机关的工勤编制来说,虽然不是行政机关编,但是属于由行政机关管理的编制,和公务员、事业编人员一样,都是国家正式编制,由财政拨款。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三类,分别是行政机关编(也就是公务员)、事业编和工勤编。较实行公务员制以前来说,行政机关编(公务员)对应以前大中专毕业分配到行政机关的学生和行政机关中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正式工作人员;事业编对应以前的企事业单位等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分配进来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部门批准的录为国家干部人员、聘任制干部;工勤编则对应以前的正式工人、合同制工人、计划内临时工和亦工亦农身份人员,也就是俗称的工人或者职工。行政机关编和事业编人员,就是我们以前说的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工勤编不可以同行政编职位和事业编职位相互流通。


现行的工勤编制是指为工勤人员所设置的编制。工勤编制既不是行政编制(公务员)或也不是事业编制,工勤编制主要是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后勤保障,又称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从事简单体力工作或一般技术工种的岗位。该岗位的工作人员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工人编制。比如修理工、水电工、厨师、服务员、司机、通讯员、打字员等。大家也许经常听到有人说,我是这个单位的职工或者说我是这个单位的工人,指的就是工勤编制。工勤岗位分为工勤一级、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普工等。

实行公务员制以来,事业编制单位是对行政机关编制的必要补充,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对合同制工人、计划内临时工和亦工亦农身份人员等实行一刀切,就把这一类转为和工人身份一样的工勤编制,随着公务员制度的不断发展,工勤编将逐渐消失,最终走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将是是劳务派遣或者政府雇员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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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工勤编制是行政编制。只有行政编制里面,行政机关里面才有工勤编制的说法,其它编制无此类型。行政编制分为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干部占行政编制,工人占工勤编制。

事业单位按岗位分为管理(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所有事业人员,都占事业编制,没有区别,因而事业编制没有事业编制、工勤编制之分。国企类似。身份是身份,岗位是岗位,编制是编制,三者有关系,但并无绝对相应关系。

工勤人员无法过渡为公务员。这是事实,因而也不受《公务员法》管理,但这并不能说明工勤编制就不是行政编制。

公务员公车改革之后,明确规定,行政机关里面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可以领车补,一般是指司机。

行政机关的工勤人员级别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类,有相应的工资待遇。

工人不能再被提拔为领导干部,不能以工代干,已经提拔任用的工人身份的领导干部,不能再晋升,不能过渡为公务员身份,也不能享受公务员的职级并行待遇。

工勤编制呈消亡趋势,在行政编制中占比极少。按照因岗设编的原则,工勤岗位慢慢从行政机关职能中消失,因而工勤编制也会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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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里面提到行政编制的工勤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行政编工勤是有行政编制的工勤 工资是由财政部门按照相对应的职级(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技师 高级技师)保障发放 并有每个月500元车补 事业编工勤目前还没有实行车补 这些编制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特别是行政编工勤 这部分人员只能自生自灭 等退休以后不再有此类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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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纠正一下,不存在工勤编这一说。在国家机关,从编制上来分,只有行政编、事业编、聘用人员三大类。其中事业编又分为管理编、技术编两大类;聘用人员又分为政府雇员,临聘人员等多种类型。

工勤不是一种编制,而是一种工作岗位,主要从事司机,采购,修理,维护,安保等工作。


那么,你所说的行政机关里的公勤人员,可以肯定不属于行政编。有行政编的都是国家干部,都是科员以上,不可能从事公勤工作。

至于工勤人员具体属于什么编制,得看你进来时的途径,有可能是事业编中的技术工人编,也有可能是聘请人员没有正式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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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勤编制既不是行政编制也不是事业编制,但是聘用办法与经济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相关规定执行,机关工勤人员是可以调入事业单位的。在机关公务车改革中工勤人员也参照公务员发了车补。

机关工勤编制通常是指在行政机关从事驾驶、维修等从事简单工种或辅助工作的人员,不同于行政编制公务员是其不能取得相应执法权限,不能对外执行行政管理事务,其薪酬和职务规定不适用公务员考核、职级职务等相关规定,不同于事业编制人员,主要是其工资来源于行政拨款,而非事业经费。

答主所在市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核定的工勤人员事业编制,为工勤人员专用编制,一律用于公务车驾驶员岗位,不得与行政编制混岗使用和挪作他用。今后,工勤人员事业编制出现空缺,不得用其补充非工勤人员。从2002年1月1日起,新进工勤人员一律实行“编内聘用制”,我市机关工勤编制只出不进,老人退休后核销编制,车改单位驾驶员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按照目前机构改革的精神,机关工勤编制最终要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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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工勤编就是工勤岗位编制,它既不属于行政编,也不属于事业编制。不光是行政机关的工勤编是单独的工勤岗位编制,就是其他单位的工勤岗位编制也是单独设立的工勤岗位编制。



工勤岗位,又称工勤技能岗位。是指在岗位设置中的从事简单体力工作或一般技术工种的岗位。在这种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为工人编制。比如技术工人、水电工、司机、通讯员、打字员等。在行政机关中最多的工勤岗位是在县级以上的政府机关下属的机关事务局。在这里最多的就是司机、技术工、水电工等。



随着公务用车的的改革完成,对于行政机关工勤岗位编制的好消息是,除公务员,行政机关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行政机关的工勤岗位人员也将享受公务用车补贴。


沐晨问答


机关工勤人员,不是公务员,所以不是行政编制,也不是事业编制,准确地说,就是行政机关行政编制外工作人员,不成建制,有临时的含义,是为机关提供后勤服务等辅助性工作,将来也不会存在。

其管理、工资晋级等,参照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也可以直接交流到事业单位工勤岗位。身份比较尴尬,在行政机关工作,却没有行政编制,简单说就是公务员队伍中的工人,新人全部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或者劳务派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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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的工勤编行政事业都有的。县里面市里面的单位很多混编岗位,造成了工勤人员的编制不同。但是是以什么身份招进来的就是什么。尤其以转业军人居多。但是工勤编不是干部身份。是工人什么。工勤人员的考核也是单独考核的。和其他人没有关系。在编办的网站上也是单独列出的。 待遇和其他编制差别不大。现在工勤岗位是自然消亡,只出不进。慢慢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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