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西藏老兵群里聊天。
一战友问另一战友:“你是藏军吗?”
另一战友回复:“是的,我是藏军。”
笔者曾是西藏军人,
朋友圈的西藏军人和西藏退役军人自然很多。
我经常看到有些西藏军人和西藏退役军人
称自己为“藏军”或者“藏兵”。
“西藏军人”简称“藏军”
看似没有毛病。但是,
这确实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
“西藏军人”并不能简称为“藏军”!
“西藏军人”指在西藏服役或者退役的军人。
而“藏军”指的是
1793年到1959年西藏地方政府所辖的军队。
这支军队称为“中国西藏民族代本军”,
简称:藏军。
这是学术界普遍的认识!
看看,是不是觉得错得太远了?
下面,我们讲述一下藏军的简历:
乾隆57年(公元1792年),
福康安率清军击退了入侵西藏的廓尔喀人。
1793年农历十二月,
清朝政府对西藏实施《钦定藏内善后章程》,
其中第29条规定,
仿照清朝绿营兵(汉族兵制)的制度组建一支西藏地方常备军,
以“代本”为编制(相当于团),以备不虞。
这支地方常备军就是藏军。
藏军成立的一百余年里,
局限于西藏地域,但没有驻守过边防。
因此,有的学者认为藏军是西藏地方部队,
不属于清朝正规军之列。
而大多数的学者认为,
藏军作为清政府驻藏绿营兵的辅助部队,
在抵御外寇,协助清廷平息内乱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特别是在1887-1888年和1903-1904年的两次抗英战争中,
藏军与来犯敌人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
他们的英雄气概和高度的爱国热忱,
已经作为中国各族人民反帝爱国斗争的一部分
而载入了光辉史册。
更有著作《中国藏军》一书,
用大量的史料和实地考察证明,
藏军曾是中国清朝国防武装的一部分,
在1793年至1846年之间是清朝政府的正规军。
另外,和平解放西藏后,
藏军也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一部分。
1951年5月23日,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在北京举行了签字仪式,
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协议规定:“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
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的一部分。”
因此,在1952年至1970年间,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还保留着藏军第九代本编制。
1970年4月,
西藏军区昌都警备区第九代本步兵团建制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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