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必須對人販子通通用絞刑判處死刑你怎麼看?

景向添花


說句心裡話,非常的贊同!人販子真的是可惡至極,咬牙切齒的痛恨。


童真無邪的孩子不應該被販賣!


孩子是每個做父母的心頭肉掌中寶,當得知孩子被人販子拐走的那一刻,父母心都碎了……

人販子是最沒有底線,最沒有良心道德的。所以我堅決支持各種絞刑試用於他們,讓他們為自己的良心債痛不欲生!


草根點評


對人販子應該用極刑!!!把古代十大刑罰恢復,專用於對人販子使用!

一個孩子的背後是一個家庭,有多少個家庭就因為孩子被拐賣,走到了山窮水盡,度日如年的絕地?!

可能有人聽到過為找丟失的孩子,父母一直找尋多年的事情!

從某此方面來說,人販子比殺人犯更可恨!

這種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我覺得國家法律對人販子處罰力度遠遠不夠!應該修改法律或者為人販子專門定製一套特別的方案!!!

那就是,拐賣孩子者,一經證實,沒收所有財產,判無期或死刑!

並且無期應該加點別的內容,讓人販子生如如死!死刑也應該恢復古代殺人刑罰!

大家贊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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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嘯九天令


絞刑太輕了,可用凌遲,車裂,腰斬,騎木驢,梳洗,炮烙,剝皮,烹煮,俱五刑,灌鉛等……刑法由受害人家屬隨機抽取,當眾給人販子選擇2-3種刑法同時玩,現場醫生全程監護犯人心跳,刑法未完成前不可死去,同時徵集群眾開動思維更新花樣與玩法,每期有獎式抽選,加大過程宣傳力度,可售門票現場觀看,可電視直播觀看,其樂無窮,驚悚,恐怖,刺激,1年後見奇效!


Lafite_1982


說不判人販子死刑的人,都是沒見過別人痛苦的渣渣;20多年前,老家一個男孩子被拐走,幾個月後媽媽瘋了,爸爸去找了這麼多年也都沒見回來,媽媽前年冬天也凍死在冰天雪地,連棺材都沒有就簡陋的埋了,現在只剩下一個垮塌了一半的土房子……,那年我十三歲,看到這位媽媽瘋癲的樣子,而今歷歷在目……,對人販子恨之入骨……,求立法對人販子堅決死刑!


木公木白155313195


人販子必須嚴厲打擊!

人販子判死刑,買家也必須判重刑!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人販子所作所為是非常引人痛恨的,人販子就是比人渣還人渣,人販子可以說就不是人,我們現在對於人販子過於寬容了,好多人認為人販子不應該是死罪。但是你要是考慮到人販子給失去孩子家庭造成的損害,那真是判處人販子死刑就是理所應當的。

可能我們對於孩子是祖國的未來,還是停留在過去家裡面幾個孩子的時代。對於兒童的法律層面的保護還是沒有更加前進一步,感覺還是停留在過去孩子多的年代。我們總是口頭上說保護,實際上考慮的措施和相應法規並沒有做出更多的調整。

現在孩子肩負的責任是更加重要了。我們一家一個孩子已經實行了幾十年了,孩子丟失對於家庭來說就是天大的事情。往往一個孩子,對應著六個大人,這樣的家庭人口比例,肯定是孩子遠遠比原來一家幾個孩子時候重要的多了。

我們對於人販子雖然痛恨,但是好多地方對於人販子還是不能做到重判,因為人販子很多都是女人,而且還有些人販子竟然自己生孩子來賣,好多人還是看到女人販子心生可憐,因此感覺真的判刑都不是特別重的感覺。


人販子被抓進去的時候表現出可憐的樣子,但是她們販賣孩子的時候可是隻見金錢的,甚至好多人販子進幾次監獄了出來還是幹人販子。這些人真的必須判死刑的,真的不能可憐他們,可以想想他們販賣了多少孩子,他們毀滅了多少家庭。

人販子普遍來自貧窮地區,而且好多文化不高,想指望他們悔改簡直就是做夢,判刑幾年放出來還是會繼續幹人販子的,因為他們找不到輕鬆賺錢的好活,因此,對於人販子千萬不能心軟,一定要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堅決不能讓他們出來再害人。

對於買孩子的人家,也要重重的判刑才好。很多買家都來自比較偏遠的地區,在這些地方也要宣傳到位,讓這些地方的人不敢再買孩子。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對於買孩子的人家也不能可憐,必須嚴判!

綜上所述,人販子簡直就不是人,千萬不能可憐他們,必須判處死刑或者無期,不能讓他們再出來害人。


睿思天下


對人販子應該抓到一個處死一個!應對人販子持零容忍,有的當場抓到的,應該就地處死!!!處死方式,建議採取古時的五馬分屍進行!!!人販子太沒人性,害人極深,不立即處以死刑,難平眾怒!!!!


知足常樂83416762


全國人民呼籲人大立法,凡是人販子一律死刑,而且是沉豬籠



蘆葦蒲草


嚴懲不可手軟,殺一驚百。



戲緣女王


2018年9月,嗯,就這個月,我身邊已經有3單小孩被拐賣事件,我所在的城市一單,我外家那裡兩單,我所在城市的是六年級的小孩,正常來說已經不用家長接送了吧?現在家長還要擔心。可見人販子對小孩子範圍之廣泛。外家那裡一個是三年級學生,小孩爸送他上學走在後面,人販子下車就搶,小孩爸馬上攔了的士追,並且報警,在追了兩個小時和警方配合下成功抓捕。而那人販子會被判多久?出來後是不是又再犯?那如果孩子爸沒送他上學,或者被那人成功逃離,小孩的結局會怎麼樣?還有一個兩歲左右的就是這幾天不見的。

人販子已經給社會帶來動盪,給國家人民帶來不安的情緒,想想我們80後小孩子都是在樓下,路邊一群小朋友一起玩的,我就問問現在的家長,你們敢不敢。以前我們小孩能幫家人打醬油,現在你們敢讓孩子自己去買東西嗎?就是怕人販子。

人販子必須死刑,杜絕。才能讓我們安心過日子。


清談話語


不應該一律判死刑,判刑應該有梯度,原因有如下三點:

1,若一律判死刑,那被拐賣的小孩被害的危險將會增大。因為人販在拐賣小孩之後,已經揹負死罪,那在拐賣,運送的途中,若人販稍微感覺到不安全,就會殺掉小孩以杜絕威脅,反正殺人也是死罪。

2,當人販成功販賣了一個小孩以後,那他也有很大可能會繼續販賣小孩。反正拐一個小孩是死罪,拐一百個也是死罪。

3,法律的威懾性並不取決於其嚴酷程度,而取決於其是否必然被執行。這一點在法學界是共識,在此不做贅述。舉兩個例子,明初朱元璋的剝皮抽腸,清朝的十大酷刑,在官場和社會層面都不能達到有效的威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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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中有人問我,如果是我的孩子被拐賣了,我還能這樣說嗎,對此我的觀點如下:

如果我的孩子被拐賣甚至被虐待,那時我未必會很理智,但這不能說明什麼問題。就是因為我當前處於利益不相關,所以才能客觀的分析問題。而立法的度量和司法的量刑,本就應該是客觀理智,不被個人情緒或民意輿論挾持的。如果把立法司法的決定權讓給受害者家屬,那估計死刑率會大幅上升,比如若我是滴滴姦殺案的受害者家屬,我甚至可能會激動到想讓滴滴管理層都判刑,這樣難道是合理的嗎。

法律從業者的冷眼旁觀會讓人覺得雖然理性但沒有感情,但事情往往是旁觀者清。很多評論在噴我甚至詛咒我孩子被拐的,雖然如此我仍然願意相信他們是出於正義感和心底對孩童的善良與同情。

這個世界需要這樣的“熱情的善良”,但這個世界同樣需要“冰冷的思考者”,後者是守護世界的力量,前者是我們竭力所守護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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