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對母女因拐賣兒童被判處死刑, 你怎麼看?

失魂魚


在中國,對於人販子,判死刑毀滅的是一個,不判死刑毀滅的是千萬家!

這次死刑的宣判,是根據本案拐賣兒童的數量,結合各被告人犯罪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態度判定的。合理合法,更符合和諧社會人民的訴求與安寧!

不可否認的是,人販子拐賣兒童,性質及其惡劣,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十分嚴重,因為他們的存在,導致很多家庭,家破人亡,妻離子散。一個孩子,關乎到一個家庭的幸福與和諧,一個家庭的安寧關係到一個社會的穩定!

拐賣兒童,對社會所造成的影響可謂惡性循環。它影響的有可能是孩子的一生,毀滅的是一個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多少家庭,因為孩子被人販子拐賣,走向了毀滅與終結!這就是人販子對於社會的嚴重危害!

如果在中國這樣一個泱泱大國,不做到殺一儆百,人販子出獄之後,還可能重操舊業,死灰復燃,繼續對社會造成不可估量的嚴重後果!對於人販子,理應執法從嚴,根據拐賣數量,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最高執行死刑!這才能給很多家庭一個交代,更符合社會人民的訴求!

這是中國第一例,對人販子判處死刑的案例,我們應該支持,只有這樣,才能將更多的人販子繩之以法,讓他們得到應有的制裁!真是大快人心,對盜賣兒童必須嚴懲,正國法,提振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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