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首次向全體人民亮國有資產「家底」

蓬勃發展的中國究竟攢下了怎樣的“家底”?

10月24日上午,正在北京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2017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以下簡稱綜合報告)和《國務院關於2017年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的專項報告》(以下簡稱專項報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是國務院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家底”,向全體人民交出一份涵蓋各級各類國有資產的“明白賬”。

國企資產183.5萬億元

各級國企有多少資產?對於這個問題,在綜合報告的開頭,就作出了明確的回答。數據顯示,2017年,中央國有企業資產總額76.2萬億元,負債總額51.9萬億元,國有資本及權益總額16.2萬億元,資產負債率68.1%;2017年,地方國有企業資產總額107.3萬億元,負債總額66.6萬億元,國有資本及權益總額34.1萬億元,資產負債率62%。彙總中央和地方情況,2017年,全國國有企業資產總額183.5萬億元,負債總額118.5萬億元,國有資本及權益總額50.3萬億元。

需要指出的是,這裡的“企業”均不含金融企業。綜合報告指出,2017年,國有金融企業資產總額241.0萬億元,負債總額217.3萬億元,形成國有資產16.2萬億元。全國金融企業所投境外機構資產規模18.1萬億元。

而在專項報告中,則詳細介紹了我國國有金融企業資產的構成和分佈狀況。報告指出,我國金融企業國有資產(國有資本應享有權益)主要分佈在財政部管理的中央國有金融企業、金融管理部門管理的金融基礎設施類機構、中央企業集團(非金融)管理的下屬各級金融子公司,以及地方金融企業。

從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的行業結構看,專項報告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佔比最大。截至2017年末,中央層面,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國有資產分別佔84.8%、65.3%;證券業分別佔0.6%、1.8%;保險業分別佔3.7%、3.2%。地方層面,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國有資產分別佔89.1%、54.2%;證券業分別佔4.4%、12.6%;保險業分別佔2.8%、3.1%。

當前背景下,摸清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的整體狀況意義何在?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副主任牛犁此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指出,在三大攻堅戰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特別是金融風險是重中之重。而在防範金融風險的過程中,需要有效掌握金融領域的相關情況。因此,對國有金融企業進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是當前階段的一項迫切要求。

境外國有資產迅速壯大

伴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和企業走出去步伐的不斷加快,我國境外國有資產的規模也不斷壯大。此次提請審議的兩份報告,都展示了當前我國境外國有資產特別是金融企業境外資產的“全景圖”。

根據兩份報告給出的數據,2017年,全國國有企業(不含金融企業)境外總資產16.7萬億元。截至2017年末,全國金融企業所投境外機構(含境內企業設立的境外分支機構)資產規模18.1萬億元,集團層面享有的權益總額0.9萬億元。與2013年相比,投資總額增長了50%,權益翻了一番。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是行政事業單位佔有使用、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此次提請審議的兩份報告指出,2017年,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4.2萬億元,負債總額0.9萬億元,淨資產3.3萬億元。2017年,地方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25.7萬億元,負債總額8.6萬億元,淨資產17.1萬億元。彙總中央和地方情況,2017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30.0萬億元,負債總額9.5萬億元,淨資產20.5萬億元。

此次提請審議的綜合報告中,還簡要地介紹了我國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的情況。報告指出,2017年,全國國有土地面積5.05億公頃,內水和領海面積38萬平方公里,天然氣剩餘技術可採儲量5.5萬億立方米。

對於國有資產綜合報告中為何要包含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的有關情況,牛犁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相關安排可以幫助有關部門準確瞭解國有自然稟賦和自然資產的準確價值,為接下來通過專門機構提升國有自然資產利用效率,貫徹高質量發展要求做好充足準備。

◎全國國有企業資產總額共183.5萬億元

◎國有金融企業資產總額共241萬億元

◎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總額共30萬億元

每日經濟新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