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不是一样的吗?"电价不是国家统一定的吗?""最近没降过电价啊,没人通知。"当问及街边店铺的用电价格时,"统一""一样"成为许多小吃店、便利店工作人员口中的高频词。然而,他们可能并不知道,"被人家的店铺"可能用着比自己低0.1元/度的电。
今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半年已过,根据国家电网公布的一、二季度数据,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幅已达到0.0648元/千瓦时,相应电费全国总计降648亿元。国家电网公司表示,预计年内各经营区域减轻相关用户电费负担将达到792亿元,降幅可达12.4%。
电网环节电价已降,但对于电网无法直接供电、需依靠物业等其他主体转手供电的终端用户,降电费的红利是否能够如期达到呢?
电价千差万别
"电费通知单上面只有用电量,没有电价。"在武汉市中部创意大厦写字楼内办公用电用户变色,由于该写字楼采用的是预付费电表。"我很少仔细看电费单,今天算了一下才知道,每度电是1.23元。我在这办公快三年了,没收到过降价通知。"
从2015年4月至今,湖北省已经7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今年4月1日、5月1日、9月1日前后三次各降低0.0256元/千瓦时、0.0193元/千瓦时和0.0421元/千瓦时。当前湖北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为0.783元/千瓦时。
听到0.783元/千瓦时的电价,张某随即拨通了一位朋友的电话。"他在现代光谷世贸中心办公,电价是1.13元/千瓦时。"
同样"一成不变"的情况也出现在北京,据北京市朝阳商务区某写字楼物业管理处人员透露,近几年来,写字楼电价始终维持在1.39元/千万时,并没有进行过任何调整。然而,今年前9月,北京市发改委已4次发布下调工商业电价的通知,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平均降低0.0655元/千瓦时。
从"两会"至今,国家发改委已经下发了5个通知,同时分4批发布共10个文件对"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要求进行贯彻落实。
原因各不相同
转供电的终端用户的电价为何迟迟不降?为什么可以转供电主体加价?
"对商业广场内的超市等大型商户会按照当地的目录电价收取或在合同里约定一定的优惠。另外,对急需引进的商户,商场甚至会提出一定时间内免费的方案。"物业坦言,电价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包含了商业谈判的结果。"对一般性的工商业用户,往往会在地方目录电价基础上收取一定的线损与公摊。"
一方面,线损和公摊费用长期以来缺乏明确的标准和公开透明的信息告知。另一方面,大量转供电执行峰谷分时和两部制电价政策,而转供电主体为重点用户安装的则多为普通卡表,无法记录用电的时间信息,上游电价政策向下传导的技术条件不成熟。
解决方案在哪里?
在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降低一半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而针对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照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按照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共分摊。
对此,物业公司表示,以上两种方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难点。"如果增加物业费和租金,对一些面积大但用电量小的商户而言是不公平的,而且很多商户的用电量有季节性,很难具体测算。如果是按分表公摊,经过我们内部的研究测算,一些小商户的费用反而会增加,这就违背了降低电价的初衷。"经过调研,目前万达集团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将电费分为两部分。"一是以与政府规定目录电价相等的数额收取电费,二是将公摊、线损等费用部分纳入用电服务费,目前正在全国推广与商户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服务费的比例,保证用电服务费与电费之和较此前的用电费用有明显下降。"
当前,各地政府物价部门正在加强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四川省就已明确制定了转供电电度电价计算公式。同时明确线损率、公摊等计量和收取方式,线损电价暂统一按6%计算。线损可计入物业管理费,也可随电费一并收取,需在电费发票上单列表示。陕西省也出台相应规定,要求各转供电主体在遇国家和省内调整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时,同步同水平调整终端用户销售电价,并重新核算共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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