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金融国资首个“明白账”|有的企业由行业监管部门作为出资人“管办不分”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24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史耀斌作“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时表示,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亟待落实和完善”,在中央层面,部分部门所办金融企业由行业监管部门作为出资人,“管办不分”。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全口径”国有资产报告和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此系建国以来首次晒出“全口径”国资的“家底”。史耀斌表示,为了做好这次审议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此前开展了相关调研,形成了“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史耀斌表示,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资产布局有序调整,资产管理逐步规范,国有金融企业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对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其中一个问题就是“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亟待落实和完善”,“出资人制度是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的核心。科学设计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国有资本运营、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运行规则,是实现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的关键。不过从调研情况看,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

有的由行业监管部门作为出资人“管办不分”

“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尚未统一,存在机构较多、管理较乱的现象”,史耀斌说,在中央层面,除财政部、国务院授权的汇金公司作为国有金融资本的主要出资人代表之外,部分部门所办金融企业或者机构,由行业监管部门作为出资人,还存在管办不分的问题。

从地方层面看,地方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九龙治水”、职责不清等问题比较突出。“地方金融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分散在财政、国资、金融办等部门和单位,以及控股集团、平台公司等,监管交叉、监管空白同时存在,而且不同监管主体的要求、标准不一致,加重了企业的遵从负担”。

此外,金融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范围边界不够明晰,“出资人职责与公共管理职责和行业监管职责的边界不够清晰,存在身份重叠、职责错位等问题”。

一些政府部门派出的董事“成为安排人员解决待遇的途径”

史耀斌表示,调研还发现,“适应管资本要求的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一些政府部门派出的董事、监事缺乏资本投资运营专业能力或金融从业经验,甚至不具备金融从业资格和任职条件,无法有效履行相应职责,成为安排人员解决待遇的途径”。

此外,“在出资人层面,如何根据商业性、政策性等金融机构不同性质,完善授权经营机制,明晰委托代理关系,形成科学的金融国有资本管理架构,有效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尚未破题”。

史耀斌建议,推进金融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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