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夜跑遇害:嫌犯求死刑拒悔罪 稱遭「刑訊逼供」

2017年12月14日,四川樂山女子王欣(化名)前往樂山市嘉州綠心公園跑步時遇害,上游新聞從樂山警方獲悉,犯罪嫌疑人李健被抓獲歸案。


女教師夜跑遇害:嫌犯求死刑拒悔罪 稱遭“刑訊逼供”

載有被告人李健的車輛駛離樂山中院。攝影/胡磊

10月24日下午,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李健對於樂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搶劫罪、殺人罪、盜竊罪作出了答辯,稱在事發前認識死者王欣,當天是約定好在樂山市綠心公園見面,隨後才發生了殺人、盜竊的事實。對於檢方、合議庭和辯護人關於平時怎麼和死者王欣聯繫的問題時,李健則多次表示“不予回應”,檢方、法院提醒他這是不悔罪的表現。在庭審的最後,李健也表達了對死者王欣及其家人的歉意,“不接受除死刑之外的判決”。

遇害者王欣的父親王岷高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雖然委託了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參加了庭審,但沒有提出民事賠償請求,希望法院能夠判處李健死刑,別無他求。

檢方指控:涉嫌搶劫、故意殺人、盜竊

這場備受關注的庭審在24日下午3點在樂山中院的大法庭舉行。庭審前,法院門口就聚集了大量的市民,準備進入法庭旁聽。

上游新聞記者瞭解到,李健沒有家屬參加當天的庭審,李健的法律援助律師表示,李健曾明確表示不希望和家人聯繫,李健的家人也沒有聯繫過辯護律師進行案情溝通。


女教師夜跑遇害:嫌犯求死刑拒悔罪 稱遭“刑訊逼供”

庭審前王欣父母接受媒體採訪。攝影/胡磊

開庭後,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李健在進入法庭後一直注視著旁聽席上王欣父母的方向,直到進入被告席之後還轉過頭觀察王欣的父母,直到被法警糾正。王欣的父親在旁聽席上一言不發。王欣的母親聽到公訴方描述案發情況等細節時,一直在流眼淚,庭審結束後用完了一包紙巾。

李健精神狀態很好,對於審判長指令都能夠完整的理解和作出反應。

李健當庭表示拒絕接受樂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辯護律師,稱“自己對於案情更加熟悉”,但合議庭在商議後拒絕了他的要求。

樂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2017年12月14日17時許,王某欣從樂山市中區大叢林巷七星海棠小區出發前往綠心環線散步,行至一碗水至橋咡洞之間,遇到被告人李健。李健在搭訕的過程中,看到被害人王欣手腕上的金手鐲,見財起意,威脅王欣交出金手鐲後,讓其離開,在被害人離開七八米遠時,李健發現被害人掏出其iPhone 8 Plus手機,以為其有報警的徵兆,便追上前去搶走被害人手機,因擔心被路人發現,便脅迫被害人進入綠心環線內小路深處,之後讓被害人把手機ID註銷,並將鎖屏密碼告訴他。王欣趁李某不備將其推下小坡後跑走,李健趕緊爬上來追上被害人,將其按倒在地,而後李健要求被害人不要報警。直到12月15日凌晨1時許,李健再次同意被害人離開,在發現王欣拼命往公路方向奔跑時,李健再次認為被害人要去報警,立即追上去,用自己的手機擊打被害人後腦致其倒地。

為防止罪行敗露,李健打算將被害人挖坑掩埋。在四處尋找挖坑工具時,李健發現王欣還有生命跡象,又用石頭多次擊打王欣頭部,致其滑落至旁邊溝渠中,之後,李健使用找到的工具挖坑將被害人掩埋。在清理現場後,攜帶被害人的一部手機、一隻金手鐲、一隻金戒指、三個金耳釘逃離現場。

樂山檢方認為,被告人李健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分別構成搶劫罪、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應當數罪併罰。


女教師夜跑遇害:嫌犯求死刑拒悔罪 稱遭“刑訊逼供”

公園附近的跑步步道。攝影/胡磊

拒絕悔罪:嫌犯庭審回應質問“不予回應”

對於樂山市人民檢察院的指控,李健當庭表示自己對於殺害王欣的事實沒有異議,但對於事件的起因和經過不認同。

李健向法庭表示,自己和王欣相識於2017年1月份,12月14日當天下午是和王欣通過聊天軟件越約好在綠心公園裡面見面,然後提出了借款的請求,在產生了爭議之後才行兇殺害了王欣。

檢方對於李健的供述追問:王欣在樂山某學校擔任招生老師以外,還有什麼一個什麼公司?李健回應稱,王欣還有一個綠化工程公司 。檢方立即指出李健當庭撒謊,王欣名下的是以除甲醛為主要業務的環保工程公司而非綠化工程公司。

檢方、合議庭和李健的律師在法庭上也多次詢問,王欣和李健是通過什麼聊天軟件進行溝通的。李健對於這個問題即使在法官進行“應該如實回答法庭提問”的訓誡後,也只有一個答案:不予回應。

檢方查詢了李健和其未婚妻名下的手機號碼,均未發現和被害人王欣及其親屬的通聯記錄。

李健解釋為自己是通過另外的手機號碼和王欣聯繫的,檢方當庭要求提供這一手機號碼,李健的答案仍然是“不予回應”,並拒絕提供同王欣聯繫的號碼。

出庭的檢察官表示,李健和王欣在案發前不認識,李健謊稱兩人認識的目的根本就是為了脫罪。


女教師夜跑遇害:嫌犯求死刑拒悔罪 稱遭“刑訊逼供”

王欣遺體掩埋處已經沒有任何痕跡。攝影/胡磊

據上游新聞記者瞭解,李健被樂山警方抓獲歸案後,曾經在警方處至少5次詳細供述了兩人當天如何第一次相遇、如何作案的詳細過程,在檢方介入後李健就改變供述,稱兩人是約好見面再借錢,直到庭審中也堅持這一說法。

李健對於改變供述的原因解釋,自己在警方處受到了“威脅”,如果不交代作案情況,就不釋放當時被要求來協助調查的未婚妻,在這種變相的“刑訊逼供”威脅之下,才作出了有罪供述。

出庭檢察官嚴厲駁斥了李健的說法,警方對李健對審訊全程錄音錄像,訊問的時間、時長等符合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給予了充分的人道待遇,不存在非自願供述的情況。

上游新聞記者瞭解到,在該案10月19日的庭前會議上,李健曾經向合議庭申請了非法證據排除,但合議庭駁回了李健的要求,經過審查所有的證據都符合法律規定。

王欣的父母委託了一個的訴訟代理人趙新參與了24日的庭審。

趙新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王欣的父母沒有提出具體的民事訴訟賠償請求,只委託了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參加當天的審理。對於王欣年邁的父母來說,賠償多少與否已經不重要了,家裡的頂樑柱女兒已經沒有了,再多的物質賠償沒有任何意義,他們只希望能夠殺人償命,還女兒一個公道。

在庭審的最後陳述階段,李健表示,雖然對於公安機關的偵查方式、檢方指控細節等不認同,但對於殺害王欣這一事實感到萬分抱歉,希望能夠以命償命,“同意檢方加重量刑的要求,不接受除死刑之外的判決”。而李健辯護律師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在庭審前的會見中,李健提出了希望能夠賠償王欣家人的意願,但因沒有李健的家人參與,這一工作無法推動落實。

傷心悲泣:女兒遇害的日子

庭審中,有旁聽群眾在聽到李健說出了幾個“不予回應”之後,站起來指責李健的殘暴,李健埋下了頭被押出了法庭,和進入法庭時注視旁聽席上截然不同。受害人的父母王岷高和範建英夫妻倆對於李健聲稱在案發前就和王欣認識的情況,他們十分的憤怒,認為這是有人唆使的脫罪之說,“這明顯就是在為自己脫罪,一個23歲,一個31歲,他們怎麼可能認識?生活的圈子完全不一樣,說認識為什麼連一個電話記錄都沒有?這完全是狡辯”。


女教師夜跑遇害:嫌犯求死刑拒悔罪 稱遭“刑訊逼供”

被害人王欣生前照片。

女兒遇害之後,王岷高的妻子精神狀態很不好,眼神幾乎都是處於遊離狀態,特別是聽到關於女兒的事情,就會陷入異常的悲痛中,出事快十個月了,一直都是如此。

對於為何沒有提出民事賠償請求的疑問,王岷高表示,首先作為父母來說,失去了女兒不是任何金錢能夠彌補,只有一個請求是判處兇手死刑,別無他求。嫌犯李健也沒有能力能夠作出賠償,法院判決也是無法執行的書面數字而已,這樣反而可能提供一個給李健減輕處罰的機會。

王欣有一兒一女兩個孩子,大女兒7歲。

王岷高回憶起孩子們得知媽媽去世消息時,忍不住的流下了眼淚,“那天小兒子跑過來問我,沒有媽媽怎麼辦呢,我一聽就哭了,忍住對他們說,你們還有爸爸、爺爺奶奶、外公外婆”。親屬們也回憶,兩個孩子知道自己的媽媽不在了以後,明顯沒有以往那麼活潑了,眼神之中都流露出來了和外婆一樣的憂鬱。

庭審前,上游新聞記者再次來到了王欣遇害的綠心公園。因天氣轉冷的原因,前來散步的市民並不多,但明顯可以看到每隔一段距離都有監控設備和巡邏的治安人員。

王欣的父親王岷高說,在女兒出事前自己每天都有晚飯後來綠心公園散步的習慣,但現在想到綠心公園四個字都會頭痛,這成了他們一家人的傷心公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