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孩肢解同學無罪?別變成鼓勵「犯法要乘早」

13歲女孩肢解同學無罪?別變成鼓勵“犯法要乘早”

13歲女孩肢解同學無罪?別變成鼓勵“犯法要乘早”

(河池中院通報批評)

13歲女孩肢解同學無罪?別變成鼓勵“犯法要乘早”

13歲女孩肢解同學無罪?別變成鼓勵“犯法要乘早”

13歲女孩肢解同學無罪?別變成鼓勵“犯法要乘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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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女孩肢解同學無罪?別變成鼓勵“犯法要乘早”

13歲女孩肢解同學無罪?別變成鼓勵“犯法要乘早”

(成都雙流少管所)

13歲女孩肢解同學無罪?別變成鼓勵“犯法要乘早”

這樣一來,對於14週歲以下的那些“小霸王”,形成了法律真空:《刑法》規定他們不用負刑責,爹媽又管不住,“收容教育”成了燙手山芋,司法機關都不願意去接手。這樣才會造成13歲少女殘忍肢解同學,最後僅僅是降級為“民事賠償”的鬧劇。在法律調整之前,如何切實執行好“收容教育”,是當務之急,此文來自轉載,如有侵權,聯繫作者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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