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罚5000 扣12分——长点心吧都!

「官宣」罚5000 扣12分——长点心吧都!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工作部署,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10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长春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

10月18日10点20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区大队民警在东环城路与自由大路交会处附近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台银色轿车存在前后车牌号不一致的情况,民警随即将其拦截。“这台车前号牌为吉A1T987,而后面是吉A 18987,‘T’变成了’8’,再仔细看,原来后车牌贴上了一个写着数字8的铁片。”经开区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梁喜工介绍,当民警询问该驾驶员王某时,王某辩解称自己车子曾借给朋友,自己并未注意到车子后面贴了变造号码贴。

“驾驶员在开车时,有义务对车辆进行检查,尤其对车牌号码进行检查,该驾驶员是周日将车借给朋友多,目前已经开了三天,因此责任应该有该驾驶员承担。”梁喜工表示,目前驾驶员王某涉嫌故意变造号牌,将面临罚款5000元、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打击交通违法是我们的责任,也欢迎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设立举报电话85813588.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