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8-10-25 15:03 |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 张卓君

桐乡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昨天上午,桐乡召开市委巡察主体责任推进会,进一步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配合巡察和整改落实的责任,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市委书记盛勇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林根,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月琴出席会议。

今年4月,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桐乡正式启动2018年巡察工作,专门组建6个巡察组,以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两种形式,对24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会上,张月琴通报了本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第一批12家单位党组织的有关情况。

盛勇军对本次巡察工作目前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他表示,开展巡察工作、通报巡察结果,体现了市委下力气动真格,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坚定决心。开展巡察工作,是维护桐乡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对桐乡干部党性意识、纪律意识及工作作风的重要检验。开展巡察工作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被巡察党组织要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其他部门单位也要高度警觉、高度重视,进行自查,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盛勇军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扛起主体责任,开展巡察工作是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由之路;充分认识到扛起主体责任,开展巡察工作是凝聚桐乡力量,推动桐乡发展的必由之路;充分认识到扛起主体责任,开展巡察工作是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执行力建设的必由之路。

盛勇军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目的是为了整改问题、解决问题,必须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到位。要做到即知即改、真抓真改、落实责任、举一反三。涉及整改的部门单位要马上启动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列出任务时间表、任务分解表、人员责任表,对短期内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时间表、划定路线图、确定责任人,实行对账销号,决不能轻易放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其他单位也要对照改,严肃开展自查自纠。

盛勇军要求,要落实“两个责任”。在对暴露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同时,还要强化预防和自我监督,突出以上率下,领导带头;突出责任引领,分工协作;突出监督问责,强化鞭策,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加强清廉桐乡建设,推进桐乡各项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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