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駕校教練酒後駕駛教練車 丟了飯碗還得被處罰

10月18日14時許,石家莊晉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X003縣道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時,發現一輛“冀A××87學”牌照的小型教練車由南往北途經馬於道口,看見交警檢查,突然急剎車。

交警上前查看,發現車內並無學員。經過儀器測試,司機崔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6毫克/100毫升,屬於酒後駕駛。崔某稱他是馬於鎮居民,是一名駕校教練。10月17日晚上,他曾在村裡飲酒至18日凌晨。

教練車屬於運營車輛,民警依法對崔某酒後駕駛運營車輛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款5000元,並處15日行政拘留;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同時,交警將其酒駕行為抄告至駕校。依據駕培行業的相關規定,崔某將無法再繼續從事駕校教練的工作。

(燕趙都市報 記者劉濤 通訊員郭俊嶺 朱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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