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懸賞的交通事故逃逸案成功告破!


快訊:懸賞的交通事故逃逸案成功告破!


快訊:經公安機關全力偵查,2018年10月14日晚發生在國道319線興國縣高興鎮蒙山村路段無牌電動三輪車撞行人的交通死亡逃逸事故,現成功告破,人車俱獲。

經查:肇事嫌疑人張某(男,43歲,泰和縣水槎鄉人),事發當日駕駛“宗申”牌電動三輪車由高興鎮往興國縣城方向行駛。18時16分許,當行駛至高興鎮蒙山村路段時,與行人謝某接觸,造成行人謝某當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發後,張某駕車逃離現場。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快訊:懸賞的交通事故逃逸案成功告破!

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張某歸案



案件回顧:


快訊:懸賞的交通事故逃逸案成功告破!


2018年10月14日晚18時16分許,國道319線興國縣高興鎮蒙山路段發生一起交通逃逸事故,致一人死亡。肇事車系一輛無牌紅色宗申牌三輪車,尾部噴有“宗申車輛”字樣,駕駛室背後噴有白底張國立廣告畫像,安裝了雨棚,有前擋風玻璃(事發時破裂),事發時由高興鎮往興國縣城方向行駛;肇事嫌疑人系男性。



快訊:懸賞的交通事故逃逸案成功告破!

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張某指認現場




警方提醒:

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行為就是交通肇事逃逸。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司機應當立即停車,保護事故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警,主動接受交警部門調查,依法承擔自己的責任,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損害降到最低,切不可駕車或棄車逃逸。

交通肇事一旦逃逸將加重處罰。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且保險公司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交警部門還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如造成傷者因搶救不及時死亡的,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