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高鐵「霸座女」被罰事件影響還要大的價值是什麼?

比高鐵“霸座女”被罰事件影響還要大的價值是什麼?

比高鐵"霸座女"被罰事件影響還要大的價值是什麼?

東北人來風

2018 年 9 月 19 日,周某某乘坐 G6078 次高鐵強佔他人座位,還不聽列車工作人員勸阻。被處以罰款 200 元的行政處罰,又被網友掀起聲討波瀾。

可再回看一遍,周某一再說明,座號在頭頂行李架上寫著,沒有在坐位上標明。我沒有看到。讓我們來分析一下這一段:

我們大多數座過火車和飛機的,可能都經歷過,如果你買了坐票,來到所在的車箱,我們也要對照著手中的票,去找自己的座位。而且一般的坐位,都在車箱上,而很少在坐位上標註。坐位上一般都套有布質的椅套。

如果在椅套上打上對應的坐號,更換起來不是很方便。把坐號標註在牆上,也就是車箱上,這也許符合公司和工作人員的正常心理。有一般常識的人,也能夠對照入坐,或者挨著窗口,或者挨著過道。可一旦遇到不認識"過道"和"窗口"漢字的,就要多問旁邊的一句,問清楚了才能坐下。多一道工序。

由此,我想到了一些單位,對待上級來檢查的領導或者工作組,在會議桌子上,在就餐的桌子上,在合影時前排的椅子背上,都要醒目地打上領導的大名。考慮的特別周到,也特別能夠體現服務工作的人性化。那麼,在為老百姓服務的過程中,作為服務行業或者服務性質的單位,是否也能像服務領導一樣服務一下老百姓,在有關提示的部位或者位置更精確,更明確,使你的服務更方便群眾一些。

也就是說,如果這輛高鐵在座椅子靠背兒上,一下子標明瞭坐號。昨天發生的這個問題,這個事件,可能就不容易發生了。

比高鐵“霸座女”被罰事件影響還要大的價值是什麼?

不知道,大家還記得不,近幾年,什麼"八達嶺老虎吃人"事件,什麼"提醒在電梯里老人吸菸,致使老人情緒激動致死"事件,還有"老人上樹抓鳥摔死人"事件,等等,之所以,這些看似非常氣憤的事件,卻在法庭上,都以一定的賠償方式了結此事。從類似的這些糾紛案中, 我們排除道德因素之外,都多多少少地體現出一些單位和企業,在管理上不精細,在考慮上不全面,在提示上不到位等問題。

比高鐵“霸座女”被罰事件影響還要大的價值是什麼?

好就好在,在每一次糾紛事件之後,我們地政府和單位都能夠舉一反三,都從不同程度上促進了一些單位和部門,在管理上又加一些小心,又多想了幾個防範措施,或者在有關管理條文上加上更加嚴謹的條款。

為此,從昨天發生的這個事件來說,只要是老百姓與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發生的糾紛,都會在不同程度上,促進和推進我國法制建設的進程,從會從國外現成的經驗中,借鑑一大部分。為此說,高鐵"霸座女"事件的價值,遠遠超過事件本身的!高鐵"霸座女"是有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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