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石泉警方查处一起利用微信转发暴恐音视频案件

「专项整治」石泉警方查处一起利用微信转发暴恐音视频案件

近日,石泉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远赴延安,在当地警方的协作配合下,成功将涉嫌利用微信转发暴恐音视频的违法行为人胡某抓获。

「专项整治」石泉警方查处一起利用微信转发暴恐音视频案件

2018年8月10日,石泉县公安局中池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该村“XX党员群众服务群”微信群中发送了一段时长3分28秒的暴恐音视频。接报后,中池派出所、反恐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和落地查人工作,经查,中池镇堰坪村二组村民胡某(长期在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务工)利用其手机微信软件将一段时长3分38秒的“恐怖残忍不人道视频”发布在一个群成员有300余人的微信群内,社会负面影响极大。

「专项整治」石泉警方查处一起利用微信转发暴恐音视频案件

案发后,胡某在外务工一直未到案,经办案民警多方侦查,于2018年10月19日,成功锁定违法嫌疑人胡某在延安市宝塔区暂住信息,并在延安警方的协作配合下巧妙将其抓获。经审讯,胡某对自己传播“暴恐音视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已被石泉县公安局处以拘留10日,并处罚款60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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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石泉县公安局将“确保不发生暴恐事件”作为全县公安机关的重要工作内容,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采取过硬措施,严防暴恐案事件发生。截止目前,石泉县公安局反恐部门共查获利用手机微信发布“暴恐音视频”案件5起,行政处罚5人,有力打击了暴恐违法犯罪在我县滋生传播苗头,为建设“三宜”石泉,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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