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務 母子二人被判有期徒刑

淮上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了一起妨礙公務案件,在民警處理現場糾紛時,李某、王某母子二人不但不配合,反而出拳毆打民警,致使出警人員受傷。被告人王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被告人李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淮上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李某因瑣事與周某發生糾紛後,周某撥打“110”報警,曹老集鎮派出所接警後,民警趕赴現場處理糾紛。在民警制止王某打人行為時,王某出拳毆打一名輔警。期間,李某撕扯、辱罵出警人員,並用垃圾桶砸向出警人員。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李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均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成立。二被告人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從重處罰;二被告人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予以從輕處罰。法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遂作出上述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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