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不法分子的違法行為,每每讓善良的人們並不算高的願望落空。依法打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國家長治久安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是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責。

  下列哪些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1)王某看球時向客隊守門員投擲礦泉水瓶,將其頭部打傷。

  (2)張某趁夜深人靜,盜竊路面井蓋五個。

  (3)孫某多次深夜發送淫穢信息給李某,影響其夫妻關係。

  (4)梁某偽造證件,企圖乘船偷渡到澳大利亞,被我邊檢站警官發現。

  (5)胡某故意殺人未遂。

  所謂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是指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規定尚不夠刑事處罰,而應當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行為。

  上述五個案例中,前四個都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5)因為社會危害性十分嚴重,已經觸犯了刑法,是犯罪行為。需要注意的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和犯罪行為通常只是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上有差別。上面(1)至(4)中,如果違法情節達成刑法要求的嚴重程度,例如王某將守門員打成殘疾,張某偷了100個井蓋,就構成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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