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的父親去世,前夫該不該去?

進步階梯1


這樣的問題上網公開討論,沒有多大意義。在某種意義上說,這些屬於家務事,俗話說:清官都難斷家務事。

基於離婚雙方都未再婚,這樣的問題裡面大致包含著兩種情況:一是雙方復婚的可能性。是否需要借用這個機會爭取破鏡重圓?鞋子好不好只有腳知道呀,外人能夠說什麼呢?二是翁婿之間的情感沒有因為女兒女婿的離婚而受到影響。前夫也不想破鏡重圓。前夫出於個人感情想去奔喪。可又怕前妻因此產生錯覺而破壞了當前二人關係的平衡或平靜。本人以為,這個決策同樣只能適用‘’鞋腳是否合適‘’理論,得由當事人自己決斷。


不糊塗時塗糊不


我來說一下我的看法吧,前妻的父親去世了,自己應不應該去,我覺得應該分兩種情況。下面我先來說一說第一種情況。和平分手,如果夫妻兩個人好聚好散,和平分手,這叫婚姻不在情意在,如果是這種情況之下,前妻的父親去世了,應該去看一看,不管怎麼說,他也曾是自己的父親,自己去看一眼,也算是人之常情吧。第二種情況是判決離婚,這種離婚方式往往很不友好,兩個人之間似乎有著深仇大恨,否則,也不能到法院離婚,即便是離了婚,這種仇依然存在,如果是在這種情況之下,他的父親去世了,自己還是不要去為好,畢竟是仇人見面分外眼紅,你的這種好意她也不會領情,反而覺得你是欠她的,這就得不償失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不建議去。

上述是我個人的觀點,不知你是否滿意。


驕然


前妻的父親去世,由於你們有孩子,對孩子都有一份牽掛,所以男沒再婚,女沒再嫁,該不該去弔孝,就要看你的肚量大小了。要我說呀,不論怎麼樣的理由,都應該去悼念一下。

人是有情有義的熱血動物,你還曾經管他叫過一聲爸,雖然和他的女兒離婚了,但是你們還有一個孩子,外公對孩子總是好的吧。在孩子的血管裡流淌著他四分之一成分的血液,他抱過孩子,也親過孩子,於情於理你應該去悼念一下。

如果導致你們夫妻離婚的主要原因是在死者身上的話,一個大活人跟一個死人還較勁個啥。就算前期已經有了男朋友,你也應該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孩子的份上,去悼念一下。旁人看見了,只有佩服你是個有胸襟有氣量的大男人。

常言說的好,一日夫妻百日恩,雖然和前妻已經離婚了,但是,孩子還是你們雙方的樞紐和感情寄託。你沒再婚,她沒再嫁,說是為了孩子,其實你們雙方都有一份對對方牽掛。要想破鏡重圓的話,這可是天賜的良機。老人去世,你就更應該去弔孝一下。


老蔣閒言


離婚後的女婿,雖然對老人仍相當尊重,情義相當濃厚。但相互之間的直系姻親關係從法律上、從形式上已中止。對於前岳父母,平常可串門,病重可探望,事後可慰問未亡人。老人去世後,無論在農村喪禮上,還是在殯儀館告別儀式中,只可以子侄、朋友、義子身份弔唁。但不能因出於對老人敬重,對兒女的疼愛,對前妻的情愫,再以女婿的身份出現。

當然已復婚,未來得及補辦證也能將就。

各地風俗禮儀不同,個人認識觀念不同。我們這兒農村風俗,喪禮上的女婿是客人中主角,從喪服種類、祭拜形式、參與的義務(扶孝子和摔盆)很特別。不然離婚女婿不倫不類串場,也相當令人尷尬,以暫時迴避最好。

再說,這不和兒子結婚那樣,爸媽雖離婚後未再婚,在婚禮臺兩側仍可以父母身份接受新人拜禮攺口叫爸媽,發紅包。在婚宴上分別為客人敬酒。


泰山木32140178


我決得處於禮貌還是去一下。我前公公癌症臨死前我去看他了,我帶著兒子做了一天的車去。老人看到我眼淚流下來了,他說他這輩子到死都放不下我和我的兒子,他覺得虧欠我們娘倆。我離開前夫家的第二天我公公就永遠的閉上了眼睛。如果我不去看他,不給他機會再看孫子最後一眼估計他會死不瞑目。我心裡也會自責愧疚一輩子。不管當初錯在誰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當初是一家人


只是陌路人97306575


前妻的父親去世了,我覺得既然離婚了,還是儘量少與前妻家的親戚朋友們接觸一些為好。因為已經分開的兩個人沒有任何的感情瓜葛,更不應該藕斷絲連,否則對現任的這個妻子也不公平。所以說千萬別與前妻家的事情有關係,有關聯。不過像前妻的父親去世了這樣的大事。還是應該與自己的現任妻子商量一下?看看是不是能夠獲得妻子的理解,然後讓別人捎一些錢給前妻的家人。讓他們幫著買一些季氏的用品表示一下哀悼,這也是情有可原的事情。不過如果現在的妻子反對的話,那麼就最好不去做。因為再婚夫妻在一起缺乏的就是那種彼此的離心離德。什麼事情不要反對了還去做。要尊重一下自己妻子的感受。不過話說回來,像老人去世這樣的事情,作為你的妻子,我想他會支持你的,因為尊重長輩是理所應當的事情。任何一個知性的女人都會贊成你的做法的,所以說還是應該去祭典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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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的父親去世,前夫該不該去。我的回答是不能去。這是為為什麼呢?

一是沒有名分。你與前妻已經離婚,雖然都還沒有另外成婚,但畢竟沒有了夫妻關係,你與前妻的親戚家人也因此而變成了一般鄉親與熟人的關係。你如果去參加葬禮,以什麼面目出現呢?

二是會引起別人的猜測。你去參加葬禮,親戚朋友鄉鄰看到會有什麼想法:舊情復燃?藕斷絲連?還是前緣未斷?這都會引起人家的猜忌製造不必要的口舌,對人家再婚產生影響。

三是讓前妻的家人尷尬。你去了後,稱呼你什麼?給你什麼禮遇?讓不讓你去送葬?這都是給人家出的難題。人家正在辦喪事,就不要給人家添堵了。

但是,你和前妻雖然已經沒有了關係,但你的孩子並沒有因為你們離婚而與其母親,姥姥姥爺的關係切斷。他們的姥爺過世,是有必要去參加葬禮的,畢竟人家是祖孫關係的。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首先我贊成離婚後去參加前丈人的葬禮。

第一,我們都是凡人,誰都有離開地球歸土的那一天,無論此生成敗,榮辱得失。見過面何況有幾年家人的交情,我是去定了。告個別,念一念心裡話,讓老人家好走。切不論今日婚姻關係,誰是誰非。

第二,孩子也長這麼大,看著呢,學著呢,上行下效,咋樣對老人以後也不會差哪兒去!要把自己小氣收起,如果墓碑上留現任名字,我也不必悲傷。至少我做到了不遺餘力。只要大肚容得下人,管別人說啥呢?我雖不是現任女婿了,還有“”前“”在呢。

第三,對亡去故人,是時候反省自己。我迄今為止該如何繼續生活,有哪些對與錯,是否必要改變?是碌碌無為悔恨交加還是走在理想的道路上?到自己終了的一刻,是否有悔恨?還是滿意離去?一個人的一生應該為地球或地球人做一點啥,如果金玉其表敗絮其中危害了不如離去!如果誰誤導了自己庸庸碌碌,那麼此刻珍惜自己生命,遠離那個人。餘生很貴,我浪費不起!

其次,我覺得即使自己離婚了,前妻再婚了,我們依然有一份心意留給前丈人。雖然不想虛情假意,關係隨著婚姻關係變故生了,但是剛開始是一家人,生活來往一場,老人臨終也一定記得自己,個衷滋味做好自己就行。誰也不是活在別人的嘴裡是不是?我們靠自己意志和能力謀生,學習,發展,打理一切,養育後人,別人的目光管我啥事?

最後,我知道,人的生命高於一切。我們不但要尊重活在當下的人而且畫完圈歸塵時也應該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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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的父親去世,必競夫妻一場,翁婿一場,死者為大,前女婿應該去,只是送前岳父最後一程吧,如果夫妻兩人有孩子,必競是外公,念在孩子份上……應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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