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被執行死刑的方式,用槍斃和注射藥物哪個比較人性化?你怎麼看?

老大130517276


在我國槍斃和注射藥物都是死刑執行的方式,目前,大多數地方是以注射藥物為死刑的主要執行方式。

這兩種方式我都目睹過,而且,對注射藥物這種方式我看的也比較多,談談我的看法。

在以前,槍斃是死刑主要的執行方式,一般是由武警來進行的,現在很少用槍斃執行了,而且即使是槍斃也基本上是由法院的法警來執行的。

以前的看守所執勤武警還有一項技能要訓練的,就是怎樣捆綁要執行死刑的死刑犯,在執行死刑時應該注意哪些事項。一般的要執行死刑了,等到法院宣讀完執行決定後,就會由武警將死刑犯捆綁好,押到囚車上,帶到刑場去執行。

一次,一個強姦殺人的要執行死刑,西北人,很是彪悍,從被帶出監室就開始喊冤枉,一直到去刑場的車上都在不停的叫嚷。到了刑場,一看周圍荷槍實彈的武警和法醫就不吭聲了,到最後拍照的時候就直接軟掉了,硬是兩個戰士把他架到地方,讓跪下就跪下了,一直到最後槍響都沒有出一聲,估計是給嚇暈掉了。還有一個是故意殺人的,也很是強壯,開始的時候是一聲不吭,一直到行刑的時候,戰士把槍低到他的身上時,他大喊一聲冤,枉字還沒有喊出來戰士的槍就響了,(細節比較不好,就不描述了)結果是戰士兩天沒有吃飯。

總體來說,槍斃的話,對執行的戰士是比較大的心理考驗。因為一是那時執行的時候,死刑犯還是不戴頭套的,執行的戰士一般是和死刑犯一起到的刑場,從押解到把死刑犯架到行刑點,到最後開槍,可能有的戰士一直都是參與的,也一直是和死刑犯有眼神對視、甚至語言交流的。二是射擊是抵著被執行者的身體進行的,無論是頭部還是心臟,弄不好就會有血跡濺到行刑者的身上的。三是射擊後,子彈一般都會在死者的身上穿過,在子彈出去的地方都會有一個比較大的洞,射擊者要確認被執行者死亡,就要看一下,這也是比較殘忍的。而且,這一點對被執行者來說也是比較殘忍,不可能留下完整的屍體。從視覺對心理的摧殘來說,槍斃要相對殘忍些了。

因此現在改為注射為主了。

注射一般的是在一個固定的行刑室裡,行刑室一般有幾個小隔間,可以滿足一次執行幾人的需要。行刑室會有供他人在旁邊觀察的房間,用單向玻璃隔著,觀察的人可以看到行刑室的一切,行刑室的人則看不到觀察室,這基本和電影上的差不多。

一般到了地點,會有法官、檢察官驗明正身,拍照,問有無遺言。然後由法警帶到行刑室的小隔間,固定在行刑床上,通過一個小窗口伸出一隻手臂到隔間的外面,法醫就在外面給死刑犯紮上針頭。一切準備妥當後,按動注射的按鈕,機器就會將藥液注入死刑犯的體內。基本上,被注射後30秒左右就會停止呼吸和心跳。然後由法醫進入小隔間進行檢查,確認被執行人是否死亡。整個過程,法院和檢察院都會有專人進行監督。最後,法醫確認被執行人死亡後,會簽字確認,然後是法官、檢察官進行簽字確認真實性。因此,網上一些傳言會換人、割掉器官之類 的基本可以確認是謠言,在目前這種情況下,是不可能出現的。

當然,有時也會有一些小問題,這麼多年,我就見到過兩次。一次是一個毒品犯罪的,自己也吸毒。可能是毒品吸的太多了,身體有抵抗力了,瘦瘦乾乾的一個人。注射一針沒有死亡,又注射一針還是沒有死亡,直到第三針才死亡。一次也是一個毒品犯罪的,他自己不吸毒,身體很胖,比較矮,人都快成圓形的了。法醫怎麼都找不到他的靜脈血管,針頭扎不進去,弄了有十幾分鍾還是扎不進去,法醫都一頭汗了。最後只好將機器推到小隔間裡,從腿上扎才扎進去。這對死刑犯本人和法醫應該都是一場折磨。

用注射以後,我看了很多執行的場面,一個情況比較普遍。就是死刑犯被帶到行刑室後,基本上沒有人再發出聲音了。無論在進入行刑室之前是怎樣的,到行刑室後都不再說話了,不知是嚇暈了還是其它什麼原因。前面提到的那個紮了很久沒有扎進去的,也只是在最後長嘆了一聲。有一個搶劫殺人的死刑犯,在看守所裡關了兩年半,人胖了有50斤,一米八多的身高,200多斤,在行刑室裡差點胳膊都伸不出小窗口了。從被帶出監室都是一直無所謂,有說有笑的,進入行刑室也是沉默了,連為了將他的胳膊伸出去折騰了不少時間,他也沒有出聲。

總體來看,注射要人道不少。首先是對行刑人,沒有那麼大的心理壓力。一般是扎針的法醫和檢查的法醫是不同的人,這樣就避免了行刑者和被行刑者照面的情況。其次是對被行刑者,可以保留屍體的完整。

但不管怎樣,剝奪一個人的生命總是一件殘忍的事情,尤其是對那些被害者和死刑犯的家人來說。我就見過一個案子,一個強姦殺人的死刑犯要執行了,家人從外地過來,是看上去比較有修養的一對夫妻。在法庭上一直靜靜的坐著,直到最後幾分鐘的告別時,才爆發出來,媽媽昏了過去,爸爸則緊緊抱著媽媽。而被害人的父母和弟弟也過來了,整個庭審過程、包括最後看著他們告別,都沒有說話,就那樣默然的看著,相必他們的心裡也是很難過的,他們的女兒被害時還不滿18歲,還在讀高二。

每每這個時候,我都在想,要是法律允許的話,應該把這些執行的全過程用錄下來,販毒、搶劫、殺人,不管怎樣的犯罪,都一一記錄下來,然後供大家觀看,讓大家看一下這種生離死別的場景,這種清醒面對自己死亡的情形,應該是很好的教育片!


塵光的聊齋


當然是注射執行死刑比較人性化了。

由於職業的關係,前幾年曾跟隨司法局的車輛,參加過觀看槍決執行死刑的現場。當時就看到五花大綁的罪犯在戴著口罩、拿著長槍的武警戰士的押送下,走向刑場。

警車拉著警報,閃著警燈的。車隊一路一路疾馳,非常嚴肅壯觀。

說實話,到現場後心裡非常緊張,真不知道看什麼好了,據說執行槍決的武警心裡也是非常緊張。那麼對於犯罪分子來說,心裡的恐懼和緊張就可想而知了。

只看到有些罪犯臉色煞白,沒有一點表情,走路都走不好了,只好在兩個武警摻扶下,機械式地往前走……



等槍響過後,一切都結束了。但是觀者心裡久久不能平靜,那場面真是太震撼了!保證讓一些其他的罪犯看到之後,以後再也不敢犯罪了。

對於注射執行死刑,我雖然沒有見過,但是從有關報道上可以看出,注射執行死刑就像醫院裡給病人打針一樣,讓罪犯平靜地死去。這樣就感覺到注射執行死刑非常人道,沒有槍決那樣讓人感覺到激烈。

當然,總感覺到注射執行死刑,沒有槍決執行死刑有震懾力。對於那些手段殘忍、罪該萬死的犯罪分子,能用槍決的方法執行死刑,儘量還是用槍決的方法執行死刑,以大快人心!

不知道你們是否同意這個觀點?


法重情深


先說結論:注射死刑比槍決要更人性化。

此前我國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採用槍決的死刑執行方式。槍決有兩種執行方式,第一種是把死刑犯呈站立狀態綁起來,然後行刑人員面對著他朝他的頭部或者心臟等要害部位開槍。第二種執行方式是把死刑犯呈跪倒狀態綁起來,然後行刑人員站在他的後背朝他的頭部或者心臟等要害部位開槍。



無論是哪種執行方式,都不會讓死刑犯立刻死去,而是會讓他們在極度痛苦當中緩慢死去。如果在開槍射擊時一不小心打偏了,行刑人員發現以後會趕緊朝要害部位補上兩槍,這種情況下死刑犯就要遭更多的罪了。

另外,執行槍決還會讓死刑犯血肉模糊,要麼頭部被打爆,要麼心口被打穿,行刑現場實在慘烈。

正是因為槍決非常殘忍,所以我國逐漸開始採用注射死刑。注射死刑的執行方式,是把死刑犯綁在執行架上,首先給他注射硫噴妥鈉使其意識喪失,接著注射巴夫龍使其肌肉麻痺和呼吸衰竭,最後注射氯化鉀刺激心肌,加速藥物作用進程。於是死刑犯在毫無意識的情況下,短短几分鐘之內就魂歸西天。
可以肯定的是,注射死刑的整個過程毫無痛苦。正是因為注射死刑更加人道,現在我國除了西南少部分地區,基本上全國各地都採用注射死刑了。


冰焰


大實話:能夠讓死刑犯自己選擇死亡那個方式才是最人性化的。

說真的,我是想不明白為什麼很多人會認為注射式死亡,也就是所謂的安樂死要比槍斃更加人性化。因為從現實角度來說,注射式死亡只是人為地起名字叫“安樂死”,這種起名是帶有情緒傾向的。說現實一點,如果這種注射式死亡起名為“毒死”,我想應該很多人就不會人為任性化了吧。畢竟,這種作用機理和毒藥是差不多的,基本都是讓人器官從內部衰竭死亡。

現在大部分人對“人性化”的理解就是,看著不血腥,不殘忍,那就是人性化。這是很表象的一種認識,因為對於死者來說,無論是槍斃還是注射式死亡,結果都是一樣的。並且,更噁心的是,真正有話語權評價是否“人性化”的人,我們也永遠不會有機會聽到他內心的真實評價,因為他已經死了。

所以,我個人認為,真正的人性化應該是讓被執行的人有權利選擇自己的死亡方式,是應該從犯人的角度去考慮的,而不是從我們這些旁觀者的角度去考慮。

一方面來說,我們充分尊重死刑犯,讓你自己來選,就算是你選的這種方式死的不是那麼舒服,那也別怪誰,畢竟是你自己的選擇,你應該為此承擔責任與後果。而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們絕大多數人是看不到執行死刑這個事的,所以也不應該有我們去評價是否人性化。我想,大部分人是沒有見過真正的犯人被“安樂死”是什麼樣子的你,那麼憑什麼說安樂死就比槍斃更加人性化。

如果我是那個死刑犯,我就感覺被槍斃才顯得更有血性,自己猜更爽,然後你們非讓我注射死亡,那你說這真的是人性化嗎?反而是讓死刑犯內心更不舒服了。

所以,如果真的要講人性化,那麼還是讓被執行死刑的人自己選擇吧,只要是我們決定了他們死亡那個方式,基本上談不上人性化。就像宰殺牲畜一樣,如果換做是我們是那個動物,肯定關心的不是用哪種方式宰殺自己,而是如何不被宰殺吧。一些人吃肉的時候嘴上說著“真香”,然後看見殺豬的就說不人性化,真的是無力吐槽。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槍斃和注射藥物如果要從人性化的角度看,槍斃實際上是對死者最大地尊重。藥物注射其實要比槍斃死得慢一點,死者沒有像槍斃那樣瞬間喪失知覺和意識,它有一個短暫的過程使人能意識到死亡來臨,雖然沒有疼痛感。假若真為死者著想,從清醒到瞬間消亡,快死是最好的結果。把藥物注射說成是更人性化不如說是活人的自私,因為讓死者家屬見到的是沒有傷痕的遺體,最後還要把死者的器官移植給需要的人。

死刑犯固然是罪不可赦的,但說到人性化,目前各國還沒有一個完整地人性化體系。注射藥物只是改變了執行方式,並沒站在被執行人的角度。真正人性化的方式應該從死刑犯被執行死刑前開始。一,不要讓被執行人知道什麼時候執行。二,不要在臨刑前做所謂的安撫與臨別遺言遺書之類。三,一切保持常態讓被執行人保持常態。四,被執行死刑時以常規身體檢查為由讓被執行人不知不覺在藥物作用下長眠。

前邊是槍斃和藥物注射的人性選擇,後邊為更人性化的人性方式。


老大130517276


所謂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相對於古代處理死刑犯的方式,凌遲,腰斬,五馬分屍等等那些處理方式來看,現在的槍斃和注射藥物已經是非常非常的人性化了。

而對死刑犯的處理方式來看,注射藥物無疑是最人性化的方式了,這也是彰顯了對於人性的尊重,人權的尊重和與國際接軌,這標誌著我們法制化進程取得了非常大的進步。


多年以來,我們國家對於死刑犯的處理方式就是槍斃,從很多年前槍斃死刑犯時候的圍觀群眾人山人海,到押解死刑犯到刑場跪地低頭等待背後武警用開槍,每一個環節都需要有強大的心理素質才可以繼續下去,圍觀群眾看到的是一種殺雞駭猴的感受,看完槍斃死刑犯的過程後,會產生恐懼心裡,死刑犯是最直接的考驗者和體驗者,有的被嚇得大小便失禁是常有的事情,而那些執行死刑的武警們有的因為心理素質不好而出現一槍打偏的事情,這都是心理素質不過硬造成的。因此槍斃是對各方面的所有人心理素質的一次大考驗。

而之所以說藥物注射是人性化,是因為死刑犯被注射後是一種逐漸接近並最終慢慢死亡的過程,期間並不會因為疼痛而受到肉體和精神折磨,這就是人性化和尊重人權的最大體現。不管生前你是多麼的罪大惡極,注射之後,一條生命就此終結。


詩詞公寓


一個殺了很多人的死刑犯,你跟我談怎麼執行死刑比較人性化?請問這個死刑犯犯案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怎麼人性化一點嗎?


對於一些十惡不赦的死刑犯,只有槍斃是最合理的了。,因為以他們的罪惡,槍斃十次都不夠,還考慮人性化,這怎麼對得起他傷害的那些人呢?


我們看看那些曾經身背數條人命的人都幹了些什麼。

像這樣的人,還要去考慮怎麼人性化嗎?這不是在跟被他殺害的人說人性化嗎?這樣的人只有執行槍決,而且馬上執行,才能保證安定。


其實我們都可以知道,但凡犯了法的人基本都沒有什麼可以原諒的。尤其是那些死刑犯,他們要不就是多次被改造不聽,最後犯了殺人罪。要不就是傷害了很多人,然後到處流竄作案,要不就是受賄貪汙了很多錢,這樣的人真的沒有必要考慮他的利益了。所以真正的人性化是對那些對社會有價值的人談的。


大家有什麼看法呢?反正我支持槍斃。


老王偵查記


注射雖然人性化,但起不到殺一儆百震懾作用,想想嚴打時公審大會後,警車鳴笛開道,罪犯胸前掛大紅❌大牌子,大批武警持槍卡車一字長龍壓陣,刑場上看熱鬧人山人海,執行法官宣讀完執行令……主要大街貼滿告示,上面有高法院長的簽名,圍著看的百姓人頭攢動,結果是社會治安會安定好久


窩頭27


都一樣,只是方法不同,怎麼也是死,不要計較什麼方式了,現在都是採取注射死,這個是國際慣例,這個顯得更人性化一點。

注射死保證一個完整的屍首,這是人權的一個保護措施,符合國際慣例,現在我國都是採取這種方式,還是遵紀守法好,什麼樣的方式都不如好好活著。

記得有個故事說警察帶著一個犯人去執行槍決,走了很遠,犯人說快累死了,為什麼弄那麼遠啊,警察說你知足吧!我們還得跑回來呢?

千萬別犯法,人犯王法身不由己,這句話告訴大家,你犯法了就不自由了,什麼事情不是你說了算的,遵紀守法做一個良好公民。

無論什麼事情大家都在討論人性化,都不能活了還管那麼多幹嗎呢?即使在人性化也是死,還是老老實實的走吧!


大海傳媒


死刑注射死刑槍決。國家應該還有應擁有較行。這三種刑法可以針對犯罪分子犯的不同罪行來選擇。可以震懾作用。雖然都是死,但就是用的過程不一樣。注射事情比較就是說無痛苦。但心裡正是有一定壓力,但邱珏有一定的快感啊。絞刑。還是比較痛苦的。國家應該還要用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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