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男子無證酒駕送臨產妻子去醫院,民警“人性化”執法,你怎麼看?

胡胡92

車禍猛於虎。而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佔了相當大比例的是酒後駕車造成的事故。相信不需要大皖君細述,大家也都知道酒駕的危害。多少車禍造成了妻離子散,給自己和對方的幸福家庭帶來了無法彌補的創傷。輕者皮肉之苦,嚴重的就是終身殘疾甚至失去生命。如果是身體上的殘疾,不僅會給自己造成肉體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打擊,還會給家人留下永久的傷痛,更不要說鉅額費用。保險公司對酒後駕車造成的所有損失都是拒絕賠付的。

但是也奉勸一句,無論在多緊急的情況下,都不能酒後駕車,一定要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畢竟現在打車代駕都十分方便。


安徽網

人們常說“法律無情”,主要是指法律的嚴酷性;因為法律就是一些冰冷的條文,大多隻會在違法、犯法的人面前產生作用且不講情面。

但作為人,又是充滿感情的高等動物,因此,執法人的“人文執法”、“富有理性感情的執法”,一樣令人動容、令人感動!

本主題的前因後果已經在問題的描述中有詳細的敘述,我就不再贅述。

這個問題有幾個看點:

1.陳某已經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兩大嫌疑:a.無證駕駛;b.飲酒後駕駛。按照法律規定,交警部門是可以對他採取強制措施的。

當然,我在這裡也要再次給那些喜歡“貪杯”的駕駛人提個醒,酒駕、醉駕都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害人也害己。“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是每一個駕駛人都要切實遵守的法則!否則,吃了苦頭再後悔就晚了!



感動時代

把這個事一分為二的看,第一、民警嚴格執法,阻止了可能發生的下一個“不幸”或者是家破人亡的事;第二,緊急將患者送醫,體現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和高尚的道德職業操守。嚴格意義上講,這個“肇事者”不是一個負責任的兒子、丈夫、準爸爸…妻子臨產,本應該寸步不離的守護,直至順利生產,無論處於何種場合都不應該喝酒,導致差點誤事。幸好得以民警幫助,阻止了可能發生的家破人亡的事,一旦事故發生,去哪買後悔藥去?


牛仔很忙vs糧鍋時代

警方的處置無疑是“充滿智慧”的!在顯微鏡下執法的當下,警方這樣的處置是符合中國國情的,一點點的疏忽就會被“噴”的體無完膚!其實從職責角度來說,警察就是執法的,嚴格依法執法就行了,但這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的中國,不是在國外,法和情必須拿捏好!

話說回來,當事人遇事處理還是太沒法律意識了!方式有千千萬(包出租車、叫朋友或親戚代駕等等),可偏偏選擇了最為違法的方式(喝了酒還沒證),就說明國人的守法意識還是太淡薄了,近些年的社會進步,人民群眾的權利意識提高了可義務意識還是很落後。無證還酒後,這萬一出了事害的不僅僅是自家待產的孕婦了吧,還有無辜的交通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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