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伤路人逃逸 警察用了四天的时间……

男子撞伤路人逃逸 警察用了四天的时间……

近日清晨,兴文县40多岁的潘女士遭遇车祸,肇事者逃逸,案发现场无目击证人。警方通过连日缜密侦查,最终侦破了此案。

男子撞伤路人逃逸 警察用了四天的时间……
男子撞伤路人逃逸 警察用了四天的时间……

事发现场

事发:撞伤路人逃逸

“在江兴路这里有个嬢嬢被车撞了,伤得好严重哦!撞人的那个司机已经跑了!”10月16日清晨6时许,兴文县公安局接到一名热心群众的报警。兴文交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开展调查。原来,当天清晨6时左右,那名报警群众经过江兴路时看见马路边撒了一地蔬菜,不远处躺着一名女士,走近细看,发现女士的头部直冒鲜血。报警群众喊了许多声,才把昏迷的女士叫醒。考虑到人命关天,他赶紧拨打了110和120电话。

民警详细了解情况后得知,受伤女士名叫潘某,家住兴文县太平镇,当天清早她行走在太平镇石坝(小地名)路段,突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而骑车人并未停留,飞快逃离了现场。

调查:现场留下痕迹

在确保伤者得到有效救治后,兴文交警随即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勘察,发现现场除了少量车身的塑料碎片,还有一只菜筐,筐内装有地瓜、芭蕉等物,现场并无目击者。为了尽快找到肇事者,还伤者一个公道,兴文交警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兵分多路调查取证。

根据现场遗留的一块印有“劲隆”二字的塑料碎片,警方认为肇事者事发当天很有可能是驾驶着一辆“劲隆”牌的摩托车,于是深入事故现场周边的摩托车维修店调查,并全面调取案发路段周围监控录像,重点查看事发时段过往车辆及行人情况。但是,案发时天色朦脓,路面沿线监控并不清晰,很难核实出车辆和人员身份,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男子撞伤路人逃逸 警察用了四天的时间……

进展:菜筐暴露行踪

10月19日,案情有了新的进展。办案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一条小路发现了一个菜筐,菜筐旁散落着一些蔬菜。同时,警方从潘某处得知,当天现场遗留的菜筐是她在被车撞倒的瞬间从肇事车辆上挂下来的。这一线索让民警心头一喜,肇事者的形象也逐渐突显出来:清晨时分,一人骑车驶往城区,车上放有装满菜的菜筐。肇事者极有可能是准备到城区卖菜,撞人后担心事情败露,于是逃逸,并将另外一个菜筐丢弃。

办案民警随即前往城区几处流动菜农多的农贸市场走访调查,对案发前的海量视频监控和照片资料进行一一甄别。终于,核查出一辆载有菜筐的摩托车和肇事摩托车情况极为相似,并发现该摩托车驾驶员在案发前一天曾驾车通过肇事路段入城,且在案发后消失。众多巧合碰在一起,就不是巧合,而是必然。这也让民警坚定了破案的信心。通过细致比对,民警核实出肇事者名叫李某,家住兴文县太平镇。

男子撞伤路人逃逸 警察用了四天的时间……

现场遗留的塑料碎片与摩托车受损部位完全吻合

侦查:仅用四天破案

10月20日,办案民警前往李某家。面对突然造访的民警,李某一脸惊恐。当民警表明来意,并看向李某停放在院落的摩托车时,李某的心理防线一下子崩溃了。

“我知道是什么事,都是我做下的。那天早上我在家把菜装好后骑车从太平镇街上往古宋方向去,把一个人撞倒在地了……”面对民警,李某如实交代了其在10月16日驾车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警将事故现场遗留的塑料碎片与嫌疑摩托车受损部位进行比对,受损痕迹完全吻合,确认了该摩托车为肇事车辆。

目前,嫌疑人李某已经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做法是及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电话,保护现场并积极抢救伤员,而不是心存侥幸,妄图“一逃了之”,逃避法律追究,逃避经济赔偿责任。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反而会大大提高当事人的违法成本。越是逃避,越是无处可逃。

男子撞伤路人逃逸 警察用了四天的时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