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检察40年丨行走在草原上的“帐篷检察室”


西藏检察40年丨行走在草原上的“帐篷检察室”

西藏检察40年丨行走在草原上的“帐篷检察室”

暮春时节,又到了挖虫草的日子,贡觉县雄松乡八依拉草原上一顶顶帐篷支了起来,远远望去有两顶最为特殊,一条红色横幅甚是醒目,上面用藏汉双语写着“贡觉县人民检察院帐篷检察室”几个大字。

西藏检察40年丨行走在草原上的“帐篷检察室”

2017年,贡觉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帐篷检察室”,由检察长拉加亲自带队,固定成员来自侦监部门和公诉部门的4名男干警,平均年龄35岁。他们于每年5月份定期前往海拔4300米的贡觉县雄松乡八依拉草原,向近500名虫草采挖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处等工作。

西藏检察40年丨行走在草原上的“帐篷检察室”

拉加在跟藏检君谈到成立“帐篷检察室”初衷时说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每个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当地农牧民群众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较弱,虫草采挖点的生态环境脆弱,老百姓采挖虫草后缺乏把深坑填平、把生活垃圾带走的意识,容易对水土流失生态环境埋下隐患,为增强当地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同时为及时排除和化解虫草采挖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我们就萌生了这个想法。”

西藏检察40年丨行走在草原上的“帐篷检察室”

“帐篷检察室”自成立以来,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群众的法律素质逐步提高,法治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很大变化。两年来,共发放法律宣传材料500余份,检务公开手册200余份,检民联系卡300余张,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余次,调处矛盾纠纷1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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