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香河縣概況

香河位於北京市和天津市之間,華北平原北部,隸屬於河北省 廊坊市,縣域面積458平方公里,人口33萬人,2012年綜合經濟實力排在河北省第8位, 城市化率排在河北省第10位,素有“京畿明珠”之美譽。 香河縣下轄9鎮、3個街道,3個省級工業園區,1個省級農業高新技術園區,共300個行政村。 2013年,地區生產總值完成139億元,同比增長9.5%;財政收入完成29億元,同比增長32.1%;固定資產投資完成124.9億元,同比增長23.3%。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分別達到29347元和12929元。 2018年10月,香河縣入選全國綜合實力百強縣第93名、綠色發展百強縣市第72名、投資潛力百強縣市第81名、全國科技創新百強縣市第88名、全國新型城鎮化質量百強縣市第88名。

河北省香河縣概況

香河境內及周邊交通網絡密集,擁有京秦、京山、京津鐵路和京哈、京津、京福、京廣四條國家級公路幹線,以及京沈、京滬、京津塘、京開、津保、京石六條高速公路幹線。北京市目前正在規劃建設“大七環”和第二條京津高速公路。而這兩條公路恰好從香河穿過。屆時,香河與北京周邊縣區的交往會更加方便,與天津的距離也會大大縮短。全縣環境優美,綠樹成蔭,空氣清新,森林覆蓋率達到37%。全縣通過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空氣質量好於二級以上標準的天數超過330天。

香河縣轄9個鎮、三個街道辦、三大省級園區:淑陽鎮、蔣辛屯鎮、渠口鎮、安頭屯鎮、安平鎮、劉宋鎮、五百戶鎮、錢旺鎮、鉗屯鎮、新開街道辦、新華街道辦、平安街道辦、香河經濟技術開發區、新興產業示範區、北方傢俱生產基地。

香河縣地理位置得天獨厚,縣境全長155公里,其中122公里與京津接壤,素有“京畿明珠”之美譽。距北京市區45公里,距首都國際機場60公里;距天津機場70公里;距天津新港110公里;距曹妃甸港180公里。新《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確定了“兩軸、兩帶、多中心”的城市空間發展佈局,中心人口和產業將在15年內實現東移,在東部的通州區規劃建設70-90萬人的新城,並預留百萬人口規模的發展空間。屆時香河到北京市新中心距離將縮短到15分鐘車程。

境內及周邊有4條幹線鐵路,6條高速公路,4條國家級公路通過,京沈高速公路在縣城北側設有“河北第一齣口”,京津輕軌鐵路和第二條京津高速公路已經開始建設並在香河西側通過。正在籌建中的首都第二機場在大興榆垡鎮和採育鎮,而新的選址距離香河不足30公里。以香河為中心,500公里為半徑的區域內百萬人口以上的城市11座,總人口近2億人,完全具備了國際上通行的“一小時工業區”的最佳條件。

歷史沿革

香河縣歷史悠久。據孫小營村窯地發現石斧證明,這裡早在新石器時代就有人類聚居生息。商代以前歸屬,無文字記載。[2]

西周滅商後,封召公爽於燕(都薊,今北京),香河縣境屬燕國。

春秋、戰國時為燕地。

秦並六國,建三十六郡,劃燕地為上谷、漁陽二郡,此時屬漁陽郡。

西漢,置雍奴縣(今天津市武清區城關鎮東北),香河為雍奴縣東北境地,屬幽州漁陽郡。

東漢,屬幽州漁陽郡。幽州並冀州,屬冀州漁陽郡

三國,為曹魏之領地

西晉,隸幽州燕國

東晉,十六國相互爭戰,紛紛建立割據政權,此地先後為後趙、前秦、後燕轄地。

南北朝時,屬北魏幽州漁陽郡。永熙三年(公元534年),北魏分東、西魏,屬東魏。武定八年(550年),隸北齊東北道於漁陽郡。承光元年(557年),改隸北周幽州(總管府)漁陽郡。

隋開皇三年(583年),廢漁陽、燕郡,屬幽州。大業三年(607年),改屬涿州。

唐初,“高祖改郡為州”,至貞觀元年(627年)“分天下為十道”,雍奴縣為河北道幽州都督府(後升大都督府)之轄縣。天寶元年(742年),復設郡領縣,雍奴縣改稱武清縣,香河屬范陽郡武清縣地。乾元元年(923年)李存勖稱帝,遂屬後唐。公元936年,石敬瑭(後稱晉高祖)勾結契丹(後稱遼)滅後唐,割燕雲十六州給契丹,此地屬契丹。

契丹會同元年(938年),於武清孫村置榷鹽院,為貯鹽新倉。後居民集聚,漸成井肆,遂由武清、漷縣(今屬北京市通州區)、三河劃出部分地域置香河縣。時縣境較闊,約轄今香河、寶坻、寧河三縣地,隸南京道析津府。

宋宣和四年(今天輔六年,遼保大二年,1122年),金攻克遼南京(今北京),香河屬金。宣和五年,金以燕京(遼稱南京)及涿、檀、易、順、景、薊之地還宋,香河隨之歸宋,徽宗賜(香河)名清化縣。

金天會三年(北宋宣和七年,1125年),金盡取燕山府及所屬州縣,清化縣複名香河縣,屬中都路大興府。大定十二年(南宋乾道八年,1172年),劃香河鏡東部15000家置寶坻縣。承安三年(1198年),寶坻縣升置盈州,香河隸之,後盈州廢,仍屬中都大興府。

元太祖十年(1215年),克金中都(今北京),香河始歸元之屬地。至元九年(1272年),屬大都路大興府。至元十三年,升漷陰縣(今北京市通州區漷縣鎮)為漷州,香河縣屬大都路漷州。

明洪武元年(1368年),香河屬漷州,屬山東行省北平府。洪武二年(1369年)改隸北平行省北平府。洪武十年二月至十三年二月,香河縣歸屬漷州。永樂元年(1403年),屬北京行省順天府,永樂十九年(1420年)改屬京師順天府。

清順治元年(1644年),屬直隸省順天府。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順天府設四路廳,香河縣屬東路廳。

1912年(民國元年),香河縣屬直隸順天府。1914年,改順天府為京兆地方,香河屬之。1928年,南京國民黨政府將京兆併入河北管轄,香河屬河北省。

1941年至1945年8月,冀東敵後抗日遊擊戰爭迅猛發展。為適應抗日戰爭的需要,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相繼成立了聯合縣民主政權。

1944年11月,香(河)、武(清)、寶(坻)聯合縣成立,香河東、南部地區隸冀熱區行署第五專屬(1946年改冀熱遼區行署第十八專屬)領導。

1945年1月,香河縣西北部地區屬通(縣)、三(河)、香(河)聯合縣,隸冀熱遼區行署第十四專屬。

1946年1月,抗日戰爭勝利後,各聯和縣撤銷,恢復原縣制。香河屬冀東區(行署)第十八專屬。

1948年7月,香河解放。

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香河屬河北省通縣專區。

1958年4月,通縣專區撤銷,香河改屬唐山專區。同年11月撤銷香河建制併入寶坻縣。

1959年6月,仍屬唐山專區。當月地市合併後,改隸唐山市。

1960年3月,改屬天津市。

1961年6月,天津市所轄寶坻(含香河)等縣劃歸河北省天津專區。

1962年6月,恢復香河縣制,屬河北省天津專區。

1967年11月,天津專區改為天津地區,香河改屬天津地區。

1974年1月,天津地區改稱廊坊地區,香河屬之。

1988年3月,廊坊地區改廊坊市,轄香河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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