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廣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魯能集團有限公司股份鎖定承諾部分到期履行完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份鎖定承諾部分到期履行完畢時間為2018年10月30日;

2、本次股份鎖定承諾部分到期履行完畢股數為106,771,76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73%;

3、本次股份鎖定承諾部分到期履行完畢股份為重大資產重組前控股股東魯能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魯能集團”)所持股份,非重組時新增股份。

一、關於控股股東魯能集團股份鎖定承諾事項及履行情況

天津廣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上市公司”或“廣宇發展”)於2017年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由公司向魯能集團發行1,311,137,870股股份、向烏魯木齊世紀恆美股權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紀恆美”)發行38,665,269股股份購買相關資產。具體詳見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報告書(修訂稿)》。

2017年10月16日,公司就本次新增股份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關登記材料。2017年10月30日,本次新增股份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增發股份完成後,公司總股本由512,717,581股增至1,862,520,720股。

作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交易對方,魯能集團、世紀恆美分別出具《關於股份鎖定的承諾函及補充承諾函》,其中魯能集團承諾如下:

1、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部分

魯能集團承諾:因本次交易獲得的廣宇發展新增發股份,自該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即限售期為2017年10月30日至2020年10月30日,包括但不限於通過證券市場公開轉讓、大宗交易或協議方式轉讓,也不由廣宇發展回購,但因履行業績補償責任而由廣宇發展回購或轉讓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後6個月內如上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或者交易完成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則廣宇發展向其新增發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6個月。由於廣宇發展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原因而導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鎖定期進行鎖定。

2、本次交易前魯能集團持有的股份

除新增股份外,作為廣宇發展的控股股東及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的收購人,魯能集團承諾: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廣宇發展股份106,771,767股,自本次交易完成後12個月內,不以任何方式轉讓,即限售期為2017年10月30日至2018年10月30日,包括但不限於通過證券市場公開轉讓、大宗交易或協議方式轉讓,也不由廣宇發展回購。由於廣宇發展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原因而導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鎖定期進行鎖定。

3、關於利潤承諾完成之前或股份補償義務完成之前的鎖定期安排

在原有股份鎖定承諾的基礎上,魯能集團補充承諾:在利潤補償期間屆滿後,如上市公司向魯能集團購買的標的資產在利潤補償期間的實際淨利潤數總額未達到承諾的淨利潤數總額的,或經減值測試需要另行補償股份的,則魯能集團本次交易獲得的廣宇發展新增發股份,在利潤承諾完成之前或股份補償義務完成之前,不以任何方式轉讓,包括但不限於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方式、大宗交易或協議方式轉讓,也不由廣宇發展回購。

截至目前,魯能集團嚴格遵守上述承諾,未違反承諾事項,上述承諾正常履行中。

二、關於公司控股股東魯能集團股份鎖定承諾部分到期履行完畢情況

本次股份鎖定承諾部分到期履行完畢股份為重大資產重組前控股股東魯能集團所持股份,非重組時新增股份。魯能集團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為106,771,76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73%,限售期將於2018年10月30日到期。

魯能集團本次關於股份鎖定承諾部分到期履行完畢後,將繼續嚴格遵守並履行仍在承諾期的其他承諾事項。

特此公告。

天津廣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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