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師範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長江師範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8-01-03 17:39:46

長江師範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深入推進人才強校戰略,優化學校師資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重慶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市人社局《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具體招聘崗位、學科專業方向及數量見《長江師範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範圍及條件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教書育人理想,責任感強,樂於奉獻;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紮實的理論基礎,較強的實踐應用能力和科研工作能力,在校學習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工作期間工作業績突出,未受過任何處分;

(五)自願在我校服務8週年及以上;

(六)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迴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條件;

(七)符合崗位招聘的條件(詳見附件1);

(八)要求正高職稱的崗位年齡為50週歲及以下,其餘崗位要求年齡45週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前一日;

(九)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並取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簡章發佈之日起至2018年1月5日下午5:30止。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採用網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長江師範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和《長江師範學院2018年應聘人員個人信息表》(附件3),附上本科以來的學習工作經歷、承擔科研項目、發表論文、出版專著、獲得獎勵等簡歷材料和未來研究計劃的電子稿,打包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格式為“畢業院校+姓名+職稱+學科+學科方向+崗位名稱”。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考核。

(二)資格審查

學校人事處對報名人員進行基本資格條件初審,並組織專家對其受教育背景、專業能力、科研能力和發展潛力等條件進行復審。紙質報名表(附件2、需經工作單位或畢業學校二級學院簽章)、相關證書和業績證明材料需在來校參加考試考核時提供原件核查。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須參加由學校組織實施的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時間初定於2018年1月上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考核採用以下方式進行:採取現場專業技能測試或答辯的方式,由學校組織相關專家組成考核組,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考試考核中形成競爭的崗位,採用量化計分方式,從高到低擇優擬聘,滿分100分,考試考核成績低於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考試考核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考試考核最後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並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考試考核中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等額),通過票決方式,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方可確定為體檢人選。

七、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學校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複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則按報考本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由學校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並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

考察及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

體檢、考察、資格複審均合格人員按規定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長江師範學院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十、審批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學校按規定程序報主管部門和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審批後,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未滿約定服務期者,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係,並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格執行招聘政策規定,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二、其他

本簡章由長江師範學院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cqhrss.gov.cn/c/2018-01-03/5095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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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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