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6|大渡口區事招45名

重慶市大渡口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發展,改善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及《關於做好區縣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6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擬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5名(詳見附件1)。根據各場次招聘實際情況和崗位缺額,各高校招聘計劃以高校網站公佈為準。

三、招聘範圍和條件

(一)招聘範圍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畢業取得相應學歷及學位的應屆研究生;

2.全日制國家重點大學(含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2018年畢業取得相應學歷及學位且大學就讀期間獲得過國家級獎學金或校級三等及以上專業獎學金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其中師範類專業畢業生不作獎學金要求)。

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學校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開始之日前未與用人單位解除人事關係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熱愛教育事業,具備紮實的教師基本功和學科專業知識,具有較好的教師職業素養;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18週歲及以上,35週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報名開始之日前一天);

6.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條件(詳見附件1);

7.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應等級的教師資格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不予聘用;

8.學業成績優秀,大學就讀期間專業成績無補考(即所有專業必修課程成績≥61分);

9. 免費師範生報名應符合國家、省市關於免費師範生就業的相關規定。非重慶市生源的免費師範生需經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和重慶市教委同意才能報考;

10.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迴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11.自願在大渡口區教育系統服務5年及以上,否則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凡符合簡章要求者均可報名,按照“自願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採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大渡口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統一組織開展。

1. 報名時間:定在2017年11月4日8:30-11:30

2. 報名地點:西南大學26教學樓四樓401-402、405-411教室

具體報名時間、地點和招聘計劃將在大渡口區人民政府網站及相關高校就業信息網上公佈,請及時關注。

3.報名方式:考生需先下載填寫並打印《重慶市大渡口區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簽訂本人承諾,經所在院系蓋章同意後,到指定高校報名點現場報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招聘崗位報名,按報考崗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招聘工作小組按照《簡章》要求,對考生提供的《重慶市大渡口區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查。

各擬招聘崗位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須達到1:3,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

(二)考試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考試考核分為專業科目測試和麵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參加考試考核。

1.專業科目測試

專業科目測試的時間地點定於2017年11月4日下午13:30在西南大學26教學樓三樓309-310教室進行。專業科目測試由大渡口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區教委統一組織開展。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知識。主要採取專業知識答辯方式,總分為100分。

2.面試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面試比例為1:3,根據所報崗位考生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最後一名成績出現並列,則並列進入面試。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面試時間、地點以現場通知為準。面試內容為說課和提問,分值為100分,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宣佈。若某崗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該考生面試成績還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同類面試方式其餘考生的平均分方為合格。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90分及以上或不滿60分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面試成績在90分及以上或不滿60分的,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3、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60%+面試成績×40%(各項成績均採取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面兩位小數)。

4、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簽約人員名單等於考試考核環節結束後在考點當場公佈,並於1-2個工作日內在大渡口區人民政府網上公佈。

(三)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

以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招聘單位同一招聘崗位1:1比例等額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招聘當天即與招聘單位和大渡口區教委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並明確違約行為及違約責任。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低於60分者,不得確定為擬簽約人選。若總成績並列,則依次按學歷、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

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簽約資格,出現缺額的,則在合格考生中,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體檢和考察

對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人員,由重慶市大渡口區人力社保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教育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並按所簽訂的就業協議履行違約責任。

體檢合格者,由大渡口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及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則在合格考生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自動放棄資格的考生應按所簽訂的就業協議履行違約責任。公示及後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大渡口區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所學專業、畢業時間、聘用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有關程序辦理審批備案手續,經審批備案同意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轉正。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未取得相應等級教師資格證書的、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轉正後,符合聘崗規定的,聘用相應崗位。

五、招聘紀律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大渡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23—6887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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