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縣2018年第一季度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彭水縣2018年第一季度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8-02-08 17:33:51

重慶市彭水自治縣2018年第一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衛生計生人才結構,引進優秀人才,提高衛生計生人才隊伍整體素質,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和《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考察相結合方式進行,擇優聘用。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78名,其中高層次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12名,全日制本科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65名,全日制本科非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1名。具體崗位詳見《重慶市彭水自治縣2018年第一季度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版)執行。

三、招聘範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衛生事業,模範遵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大政方針,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素質,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專業、執業准入資格要求和其他條件(詳見《崗位一覽表》),年齡計算截至到簡章發佈前一日;

5.自願在我縣衛生事業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迴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以下人員不屬於本次公開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開除學籍、留校察看等學校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校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縣衛生事業單位未滿首聘服務期辭職的原編制內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參加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被錄(聘)用後放棄聘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以及與原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衛生局簽訂了《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者;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現場資格審查

(一) 報名

本次招聘採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並在填報個人報名信息前認真仔細閱讀本《簡章》及《崗位一覽表》和報名誠信承諾、相關說明等內容,確認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報考條件和要求。

  報名時間:2018年2月24日上午8:30-10:30。

  報名地點:彭水縣紹慶街道濱江路48號(縣體育館斜對面原國稅局辦公室)彭水縣衛計委三樓組織人事科(311辦公室)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要求

考生須持本人真實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在現場報名,其中考生屬2018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的,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學生證、加蓋畢業院校行政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校出具的在校生學籍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參加現場報名,同時準備好《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等材料。考生經現場資格初審合格後,方可參加考試考核。

(三)領取《准考證》。考生領取《准考證》的時間在各招聘站點現場報名的當天通知,逾期未領取《准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考試資格。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考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以及通過資格複審人數一覽表在報名當天14:00點後在彭水縣人力社保局官網上公示。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專業知識測試和麵試。其中涉及高層次醫學類人才招聘崗位的(具體為《崗位一覽表》中的“縣人民醫院腫瘤科崗1、內科崗、腫瘤科崗2”和“縣中醫院中醫崗1、臨床崗1、內外婦兒皮膚眼科骨幹人才崗”的6個招聘崗位),只進行面試。

(一)專業知識測試

招聘單位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方能開考,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捨五入計算),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其中衛生專技崗位筆試內容為《醫學專業知識》,非衛生專技崗位筆試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時間初定於2018年2月24日下午進行,具體時間及地點見准考證,不按規定要求參加筆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面試

進入面試人選根據報考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各招聘崗位指標1:2的比例(高層次醫學類人才招聘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若進入面試最後一名的筆試成績出現並列,則並列人員均進入面試。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捨五入計算);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面試人員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須不低於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含專業知識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水平、業務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求職動機及擬聘職位匹配性,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最後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並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彭水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對涉及高層次醫學類崗位因參加面試人數少或者作為緊缺崗位進入面試而未形成競爭的,須由考核測試小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表決通過,方可確定為體檢人選;對全日制本科醫學類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並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的緊缺崗位可按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進行面試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開始前因考生自動放棄而出現的面試缺額的,經彭水縣人力社保局審核後,可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一次性遞補。

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同時攜帶《准考證》、身份證原件。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辦法

1.實行專業科目測試和麵試的招聘崗位: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只進行面試的招聘崗位:

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總成績

成績計算按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六、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該招聘崗位名額數等額確定擬簽訂就業協議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依次按照學歷、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的順序,由高到低依次確定人選。如再出現並列,則通過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人選)。擬簽約人員應按彭水縣人力社保局和衛計委規定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和《就業協議書》與聘用單位(或主管部門)簽訂就業協議並約定違約責任,未按規定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視作自動放棄處理。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縣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崗位考生中按考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彭水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該招聘點招聘名額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一輪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對體檢人選在確定當日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彭水縣人力社保局、衛計委共同研究同意,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崗位考生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之後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等要求,並結合衛生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當日、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除外),經彭水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按照“誰考察、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考察原則上按照實地考察進行,由彭水縣人力社保局、衛計委及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及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並再次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簡章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應該回避的情形等進行復審。

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者,解除就業協議,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及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彭水縣人力社保局官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准考證號、畢業時間、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總成績、擬聘用崗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彭水縣人力社保局或彭水縣衛計委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擬聘人員須按期將個人檔案提交彭水縣衛計委,不按規定時間提交個人學籍檔案的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予聘用。

經彭水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並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對在資格複審、考察、公示等環節中發現考生有嚴重問題並查實有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須在彭水縣衛生事業單位服務滿5年及以上,未達到規定服務年限的不得調出縣外或辦理辭聘手續,否則將建立不誠信檔案,解除人事聘用關係,並由聘用人員承擔相應違約經濟責任,五年內不得報考彭水縣機關、事業單位。

2018年應屆畢業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尚未取得相應層次畢業(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自動取消聘用資格。

對暫不具備執業准入資格報考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正式聘用入編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執業准入資格,否則將按有關規定作解聘處理。其中:2018年應屆畢業生最遲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專業執業准入資格;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專業執業准入資格。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附件5),認真貫徹《關於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迴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並取消報名、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彭水縣公開招聘考試,並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原文鏈接:

http://www.1chui.cn/a/pinpai/437.html

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