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保護民衆安全,防止流浪狗傷人,捕殺狗時,愛狗人士有權阻止嗎?爲什麼?

波茨開羅


為防止流浪狗流浪貓傷害人類,日本、歐美有些國家是出臺有法案,可以給流浪狗流浪貓安樂死的。不過,他們不是一下子就弄死,而是先出個告示,說哪裡收養有流浪狗流浪貓,誰喜歡的請去領養。領養的人要依法辦理相關的手續,要定期給它打狂犬病疫苗,要定期給它做體檢。如果在自公示起到兩個星期內(14天)沒有人來領養,那政府就按照規定,對流浪狗流浪貓實施安樂死。

除此之外,美國還出臺有惡犬法案。根據該法案,所有的狗都必需帶有狗牌。這狗牌就類似於狗的身份證,上面寫有狗的名字,編號,養狗者姓名等信息。如果沒有狗牌者,一律視為流浪狗。政府有權利將它抓走,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人領養,就實施安樂死。另外,如果家養的狗有過攻擊人類的歷史,有過攻擊人類的動機,將視為惡犬。政府有權利沒收對它實施安樂死。假如你的狗擾民,被投訴後你不進行改進,政府有權利剝奪你養狗的權利。你的狗將被沒收,一旦認定它有攻擊、擾民的傾向,或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人來領養它,也可以實施安樂死。還有,出門溜狗必需得繫上狗繩,給它戴上口罩,防止它咬人。養狗者必需得按時帶它去打狂犬病疫苗,給它做體檢,保證它的健康。


血染戰旗紅


現今全國各地城鎮有很多流浪狗、散養狗、狗戶主遛狗不拴狗繩等等!造成了很多傷人事件,共中老、成人、小孩等等!咬死咬傷人案件數不勝數!

不論愛狗人士有千萬條理由,但養狗不應該影響鄰里周圍居民們的正常生活。如遛狗狗拉糞便不清理,半夜狗嚎吵醒周圍居民休息等!所以愛狗人士你們養狗也應該顧及周圍鄰里的正常生活!

公安、保安捕殺小區、社區的流浪狗、不繫繩的狗是應該的。請問:現今全國各城鎮出現很多流浪狗是誰造成的?有一些小孩、大人被無戶主狗咬死咬傷誰又負責?我作為一居民親身感受:公安、保安捕殺一切的流浪狗、不拴繩的狗我個人完全支持!還小區、社區大人孩子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


旭日東昇99528757


不要一說流浪狗就帶著一股恨意!流浪狗之所以流浪也是被那些可惡的主人拋棄了才會流浪!誰願意流浪?狗狗被拋棄已經很可憐了,它們如果不是得病了被人逼急了害怕了躲人還躲不及,又怎會主動傷人?流浪狗有那麼可怕可恨嗎?可恨的是那些惡毒的人!它們不但巴不得狗死,更巴不得所有人都死了才開心!他們內心是邪惡的,狗狗在人類面前終究是弱者!人去傷害它們它們能怎樣?難道就不能自保嗎?前幾天兩隻流浪狗安安靜靜的在路邊休息,兩個小孩一直去追著狗狗打!嚇得狗狗來回跑!我說那幾個孩子,他們根本不聽,就這如果被狗狗咬了也是狗狗的錯嗎?兔子急了也咬人的!那些大喊大叫被狗咬了的人是不會說自己先招惹狗狗的,反正狗狗不會說話!冤死了也活該對嗎?但是你們這樣對狗狗你們的心不虧嗎?古人從來拿狗狗當忠實的朋友,為什麼現在的人一點點變成了畜生不如的人,沒有一絲人情味!難道你們不知道!大多流浪狗以前也曾被收養過,對人類沒有惡意,像個孩子一樣期望有一個家!給你們說這些話真是浪費感情!一個個披著人皮不做人事,內心還沒有畜生善良!都是什麼東西啊!狗還知道好壞人,還知道知恩圖報!還知道忠誠!還有愛心!你們呢?照照鏡子除了皮了張人皮那點像人?


在那荷花盛開的地方


首先題主這個假設不成立,因為流浪狗傷人的話,公安有權利擊斃傷人的狗,愛狗人士也不會阻擋的!只有一種情況,不是公安,是小區保安,不是捕捉,而是捕殺,估計會有愛狗人士阻擋。無他,一、保安沒有執法權,二、當街捕殺太過血腥,三、如果流浪狗沒有傷人!題主把有執法權的公安和沒有執法權的保安混為一談,不知道居心何在!

現實是,人類之間的溝通越來越難,老齡化導致家庭成員孤獨感增加,人民普遍富裕但精神空虛,打工者獨居導致情感需要寄託。凡此種種,貓狗是陪伴型動物,可以有效減除上面這些症狀。問題是,有的人準備不足,受到懷孕,異地搬遷,結婚配偶不同意等等狀況,結果狗成了受害者。所以養狗需謹慎,你可以有很多朋友,而它,一輩子只認主人一個!狗咬人,往往是因為護食,感覺到威脅,生產,高溫情緒不穩定等因素,故養狗的一定要記住,出門遛狗要帶嘴套,要牽繩,否則,誤吃了不該吃的東西,後悔莫及。不養狗要做到,不要靠近陌生狗,未經主人同意,不要挑逗撫摸陌生狗,不要狗嘴裡奪食,看到流浪狗,及時報警處理!如果被狗咬,要留好相關傷口,費用等證據,與狗主協商解決。相信以人類的智慧,是可以和幾千年來被人類馴服、與人類密切陪伴的狗狗建立和睦相處的關係的!


菩提老衲


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與生活的夥伴,這是不爭的事實!狗也是一種特殊與高尚的動物,是不能與其它動物相提並論的!就如同人類與其它動物界一樣。這是有所區別的!流浪狗更是被一些社會敗類所拋棄的受害者,他們無語,無助與無奈!他們缺乏關愛,沒有生存能力,無家可歸,被迫流落亍頭,這是人為所至,並不是他們的錯!我們更應該善待,同情他們,應該對他們人性化的關愛,或者對他們施以救助,使他們有一個遮風避雨的家,讓他們不再四處流浪!而不是去殘害他們!同樣是生命,他們也有生存的權利!說穿了,應該受到懲罰的是這些不尊重生命,任意拋棄狗狗的人,這些敗類才是造成流浪狗的罪惡之源!而不應該專門去針對這些可憐無辜的流浪狗!因此我覺得捕殺無辜流浪狗不僅是治標不治本,也是一種不文明,不人性的行為,玌在是新時代了,這種落後的方法應該改進,也應該被禁止,市民也有權申訴,予以制止


文明之旅50606008016


愛狗人士大部分都是女性,而女性大部分都是養公狗,而其中曝光的一部分有跟公狗有不論的愛情歷史,世界生物萬千種,為何偏偏有愛狗人士出現,除了狗的忠誠,最重要的就是狗可以作為性伴侶,這才是真正的愛狗人士的深層次原因!否則,為何沒有愛雞愛豬愛魚愛大白菜愛鳥愛蛇人士,它們同樣有靈性哦😊


蝶花曼舞185552737


提問者就是個職業狗噴。看了一下他的所有記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噴狗的.

這種人,就是心理狹隘、陰暗,沒事找事。

養狗的理由有很多,最多的,是起源於孩子愛狗,為滿足孩子而養,漸漸視狗狗為家庭成員之一(俗語云:家有一狗,如有一口)。

而流浪狗,大多源於走失之狗之間的自行交配繁衍。

社會人士禁流浪狗,採取人道毀滅,除極個別極端愛狗人士外,絕大多數人都是同意並支持的,這其中其實更多的反而是養狗人士,因為流浪狗不僅僅潛在危害普羅大眾,更容易和養狗人士家裡的狗發生狗咬狗的衝突。而反對捕殺流浪狗的,反而是很多沒養狗的社會人士,他(她)們反對的,也更多的是關於捕殺方式的不文明。正因為他(她)們不養狗,反而敢大聲強烈呼籲,真正養狗的,在今天的這種形勢下,反而不敢發聲,怕被人指責自私。

所以,題主這個攪屎棍問題,本身在現實生活中的存在,是很少見的。

最後說一句,愛狗厭狗,都是人的自由,但天天在網上職業噴狗,就是心胸狹隘的無恥之徒了,是病,得治。


詹子問道


愛狗人士他她們就是狗,他她們沒有資格阻止打狗隊,因他不是人!所以沒有資格說人話,打狗隊是為人民服務,為百姓服務,為市民服務的!保護人民百姓小孩生命的,這些流浪狗咬人了,咬小孩了,可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都是無動於衷!你說這些愛狗人還是人嗎?愛狗人士還有資格做人嗎?所以那些愛狗人士根本就不配做人!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要是出來阻止打狗收,那就連那些愛狗人士一起打一起抓!把那些愛狗人抓起來和狗關在一起!因為所謂的愛狗人士都是狗的同類!不是人!所謂的愛狗人士口是心非假慈悲的藉口來保護他她們的同類和那些風狗來傷害人類和小孩!所以我認為打狗隊應該要把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出來阻止打狗的,把那些愛狗人士一起打一起抓!決不手下留情!


幫助有需要健康的人


你的問題就是為了挑起事端。

如果為了民眾安全,合理捕殺流浪狗,誰敢阻攔。畢竟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

可是,捕捕殺殺何時休?

如果沒有流浪狗,何需捕殺?

文明社會,還是少些殘忍殺戮為好!

最好從根源治理!

一,嚴格規範養犬人。

對於不文明養犬者,一律取消養犬資格。

減少養狗數量,只有守規矩的,真正愛狗的人士才能有資格養犬。這樣也大大減少流浪狗的存在,否則狗狗跟著不負責任的主人也是可憐,不是被丟棄就是被遺失,風餐露宿不說,還要被打死。

二,嚴懲偷狗賊,虐狗渣。

對於偷狗賊,拘留,高額罰款。偷盜行為永遠是可恥的!

對於虐狗渣,重判,和誠信掛鉤。絕不能姑息任何一個變態。


大耳朵球球123


應邀!為了人民群眾人身安全,公安、保安捕殺流浪狗也是執法行為,任何人都不能阻止。在法制國度,只有公民,沒有愛狗、愛貓,愛豬人士之說,如果你真的喜歡,那屬於個人愛好,個人愛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對動物,只有法律規定要保護的,應該受到保護,個人意見必須保留,難道你有喜歡豬的愛好,難道豬肉也不能吃嗎?

本人並不反對養狗,也不反對吃狗肉,因為狗是動物,但不是保護動物,狗肉是許多人喜歡吃的美食,為什麼不能捕殺?再說,愛狗人士是什麼性質的組織,有什麼法律規定的職能?如果嚴重阻礙公安行動,這些人也要管制,只是和他喜歡的東西不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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