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指导业主设立业主大会基础职责

1.1接受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区域备案

1.2接受开发建设单位可以设立业主大会报告

1.3接受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清册和产权清册

2.1接受业主筹备设立业主大会申请

3.1审查业主筹备设立业主大会申请

3.2发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筹备业主大会复函

3.3发出指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复函

4.1接受筹备组组长关于公告筹备组成员的请示

4.2张贴筹备组成立公告

5.1接受筹备组组长关于开发建设单位提供产权清册和相关资料的报告

5.2敦促开发建设单位提供产权清册的函件

6.1其它街道认为必要的指导意见

7.1接受业主大会设立以及业主委员会备案单以及相关证明资料

7.2接受筹备组组长签名的业主大会筹备设立情况报告

7.3发出备案文件及证明

7.4出具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

8.1将业主委员会备案材料抄送县级房屋管理机关

9.1接受业主委员会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备案申请

9.2进行备案登记并发出备案证明

9.3接受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变更申请

9.4对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表更进行备案并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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