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集海南省農產品公用品牌LOGO、品牌標語及包裝設計的公告

為進一步發揮我省農業特色資源優勢,擴大海南農產品市場美譽度,推進全省農產品公用品牌創建,經研究,省農業農村廳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徵集海南省農產品公用品牌LOGO、品牌標語及十個省級公用品牌的包裝設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主辦單位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二、支持媒體

海南廣播電視總檯、海南日報等新聞媒體

三、徵集內容

1、海南省農產品公用品牌的LOGO及品牌標語,即徵集一個代表全省所有省級農產品公用品牌統一的LOGO及品牌標語。

2、海南省農產品公用品牌的包裝設計,即徵集10個省級農產品公用品牌的包裝設計方案,品種為:海南芒果、海南蓮霧、海南火龍果、海南咖啡、海南胡椒、海南地瓜、海南蜜瓜、海南荔枝、海南黑豬、海南好米。

四、徵集條件

(一)公用品牌LOGO及十個包裝設計方案

1、具有地域元素,體現海南地理特徵、自然資源特色與海南農耕文化內涵;

2、LOGO造型美觀、精煉簡潔,圖形設計關係統一,色彩運用協調醒目;品牌名稱字數控制在6個字以內;

3、可較好地運用於各類農副產品,以及各種包裝、平面廣告、視頻廣告中;

4、LOGO圖形視覺衝擊力足夠強,易記憶,能夠引發共鳴以及傳播;

5、須為應徵者原創,具有較高的獨創性,構思巧妙,特徵鮮明;

6、設計稿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創意文字說明,包括設計的圖樣和技術文字說明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

7、作品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有立體、彩色等效果圖,並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

8、作品需保證完整性且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完全原創,無剽竊行為,無在先使用行為,可供徵集方註冊使用。

(二)品牌標語

投稿內容能體現海南農產品特色,朗朗上口,易於傳播,簡潔明瞭,具有唯一性,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每人投稿不超過2件,每件作品原則上在12個字以內。

五、活動參與方式

本次活動起止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

作品以郵寄或面交方式遞交,有意者在活動截止日期前,通過以上方式將資料以及設計稿件寄送至海南省農業農村廳質量處1217室(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號,聯繫人:譚超良,聯繫方式:0898-65316665),電子資料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並請註明設計者姓名、單位和聯繫方式。

六、評選方式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將邀請行業專家和省級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專家組,對所有遞交作品進行審查、評分。

1、初選:專家組對所有遞交作品進行打分。按照得分高低順序,選取公用品牌LOGO、品牌標語及包裝設計方案各10件作品進入終評;

2、終評:由專家組進行評審、打分。按得分高低進行排序,確定獲獎名單。

七、獎項設置

(一)公用品牌LOGO

一等獎:1名,獎金50000元。

二等獎:1名,獎金5000元。

三等獎:1名,獎金4000元。

(二)品牌標語

一等獎:1名,獎金30000元。

二等獎:1名,獎金4000元。

三等獎:1名,獎金3000元。

(三)10個包裝設計方案

一等獎:10名,獎金50000元。

二等獎:10名,獎金5000元。

三等獎:10名,獎金4000元。

(注:每個省級農產品公用品牌的包裝設計方案各設一、二、三等獎各一名。)

(四)所有獲獎作品均頒發榮譽證書。終評結果在海南省農業農村廳官網(www.hiagri.gov.cn)發佈和冬交會期間發佈。

八、徵集須知

1、作品遞交須在截止日期前,郵寄以郵件寄出日期為準;截止日期後遞交作品,概不接收。所有徵集作品不予退還。

2、徵集方對作品參加應徵不支付任何費用;作品設計、遞交等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應徵者自理。

3、應徵者須保證設計的作品為原創,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利;如有侵權行為,由應徵者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獲獎作品的所有權、知識產權均屬徵集方所有,徵集方除支付一次性獎金外,不另支付稿酬。應徵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該設計作品,一經發現,應徵者、使用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5、在公佈評選結果之前,應徵者不得自行發佈或者發表參評作品。

6、遞交作品即視為同意本公告條款。

7、徵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徵集方所有。

監督電話:0898-65308120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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