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新規落地 近30家公司披露回購預案

公司法修改落地,股份回購制度“升級”,上市公司回購潮持續。新規落地的首個週末,共有近30家上市公司披露股份回購預案。新湖中寶更大幅增加回購規模,回購金額上限從10億元增至15億元。

10月26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隨後,證監會和交易所也推出落實措施。上交所表示,將盡快制定配套業務規則,支持上市公司依法合規實施股份回購,並將繼續嚴格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和董監高信息披露要求,防範利用回購實施利益輸送等不當行為。

在新規落地的首個週末,已有近30家公司拋出回購預案,回購金額上限達到或超過10億元的有恆力股份和人福醫藥等。恆力股份公告稱,公司擬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資金總額不低於10億元,不超過20億元,回購價格不超過18元/股。人福醫藥披露,公司董事長王學海提議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回購總金額不低於5億元,不超過10億元。擬回購金額上限超過1億元的還有吉鑫科技、輝隆股份、美盛文化、拓維信息、精工鋼構、合鍛智能和浙江廣廈等公司。

安信證券最新研報指出,今年A股的回購規模已經超過了A股以往任何一個全年,而且上市公司主動大手筆回購也頻頻出現。數據顯示,今年以來滬深兩市先後有482家上市公司合計完成了1238筆回購,已回購金額達到了274.75億元。

上市公司為何樂於回購股份?多家近期披露回購方案的上市公司董秘昨日接受證券時報記者採訪時,均傳達出相同的聲音:此次公司法修改,豐富了回購股份的用途,簡化了決策程序並延長了回購股份的持股時間,這都讓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願大為增強。

和晶科技董秘陳瑤表示,公司法修改對上市公司有多重利好。首先,回購股份可用於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而且回購股份持有期限延長至三年,這樣可減少公司當期利潤損失;其次,回購股份可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公司在股價低位回購的股份,未來可在價格相對合理的時候再轉換出去,上市公司將可減少現金負擔並拓寬融資途徑;第三,回購股份如未來用於股權激勵,激勵週期將可大為延長,讓上市公司能夠吸引更多人才,穩定隊伍,有利於發展。

本文源自證券時報

更多精彩資訊,請來金融界網站(www.jrj.com.cn)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