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一男子被“气死”原因是……,打人者因此掏了 6万

近日,哈尔滨一男子与的哥起争执后“被气死”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最近又有类似事件,张忠某了解到其兄长被打后,因受刺激及生气突发心脏病,心肌梗塞死亡。最终,经高新区人民法院调解,打人者给付张忠某家属经济帮助60000元。

高新区人民法院

据悉,2017年12月6日21时许,张忠某与尹某旺、尹某盛因琐事发生争执,后尹某旺、尹某盛去家里找张忠某,张忠某没有在家,但当张忠某哥哥张向某出门向其说明情况时,尹某旺、尹某盛不听,两人用棒球锁殴打张向某,造成张向某身体多处受伤。

当日晚上,张忠某得知此事,急忙往张向某被打地点赶,因此事受到刺激及生气,突发心脏病,送医院就医,经诊断为心肌梗塞,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有消息说,张忠某家属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尹某旺、尹某盛赔偿各项经济损失。保定高新区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了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纠纷权案件。

高新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案件争议焦点为:张忠某与尹某旺、尹某盛因琐事争吵,并殴打其兄长张向某。张忠某因心肌梗死致死的法律责任是否应由尹某旺、尹某盛承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忠某系在与尹某旺、尹某盛吵架,并了解到其兄长张向某被打后因心肌梗死死亡,死亡的主要原因系其个人身体原因,但张忠某与尹某旺、尹某盛的吵架行为,以及两人殴打张向某的行为有诱发张忠某心肌梗死的可能性,综合本案案情及尹某旺、尹某盛的过错程度,并对张忠某家属主张的各项经济损失核实后,经高新区法院法官多次耐心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尹某旺、尹某盛给付张忠某家属经济帮助60000元。

高新区人民法院提醒广大市民:本案中尹某旺、尹某盛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并不代表所有情况下都"气死人不偿命"。很多人认为‘气死人’不是杀人,肯定不承担杀人的责任。但这样并不见得不承担法律责任,如行为人在公众场合侮辱、诽谤他人,言辞激烈,导致受害人不堪受辱死亡的,就涉嫌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又如行为人明知对方身体有恙,如受到外界刺激情绪激动可能导致死亡,而仍通过言辞侮辱等方式积极追求气死对方的结果,则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遇到口角争端纠纷,必要时需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切不能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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