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涼!安徽發布《實施意見》,市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才能申報建地鐵!

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提出堅持“量力而行、有序推進,因地制宜、經濟適用,協調銜接、集約高效,嚴控風險、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科學編制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嚴格落實建設條件,有序推進項目建設,著力加強全過程監管,嚴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確保城市軌道交通發展規模與實際需求相匹配、建設節奏與支撐能力相適應,實現規範有序、持續健康發展。

凉凉!安徽发布《实施意见》,市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才能申报建地铁!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除有軌電車外均納入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並履行報批程序。地鐵主要服務於城市中心城區和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重點地區,申報建設地鐵的城市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應在300億元以上,地區生產總值在3000億元以上,市區常住人口在300萬人以上。申報建設輕軌的城市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應在150億元以上,地區生產總值在1500億元以上,市區常住人口在150萬人以上。擬建地鐵、輕軌線路初期客運強度分別不低於每日每公里0.7萬人次、0.4萬人次,遠期客流規模分別達到單向高峰小時3萬人次以上、1萬人次以上。擬建設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城市要認真評估自身經濟、人口、客流需求等情況,嚴格落實申報條件。

《實施意見》明確支持城市政府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合理制定城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確定城市軌道交通近期建設線路,加強對居民區、商業區、交通樞紐等客流密集區域的覆蓋,做好城市軌道交通規劃線路沿線土地預留和控制,防止其他建設對城市軌道交通走廊空間的侵佔。在此基礎上,根據相關規劃和城市發展需要、財力等情況制定城市軌道交通分期建設規劃,規劃期限一般為5年至6年。

根據《實施意見》,城市軌道交通項目(不含有軌電車)由省發展改革委根據國家批准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按照相關程序審批(核准),未列入建設規劃的項目不得審批(核准),嚴禁以市政配套工程、有軌電車、工程試驗線、旅遊線等名義違規變相建設地鐵、輕軌項目。城市政府要建立透明規範的資本金及運營維護資金投入長效機制,確保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建設資金及時足額到位。除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中明確採用特許經營模式的項目外,項目總投資中財政資金投入不得低於40%,嚴禁以各類債務資金作為項目資本金。(安徽日報 記者 鄭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