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支持吗?济南新出养犬通告:违反规定没收犬只!

3月6日,济南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通告》):

你支持吗?济南新出养犬通告:违反规定没收犬只!

市民外出遛狗时狗绳最长为1.5米,而且必须携带犬粪清除物品,对两年内受过3次处罚的,将没收犬只,5年内禁止养犬。

你支持吗?济南新出养犬通告:违反规定没收犬只!

《通告》指出,任何个人和单位养犬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不得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的个人和单位养犬,必须到居住地(住所地)的区公安分局指定地点办理初始登记和年度登记。

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除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外,严禁任何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养犬人携犬出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系挂号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他人和车辆;

②束犬链(绳)最长不得超过1.5米;携带清除犬粪的物品,及时清除犬粪;

③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幼儿园和公园、景区、广场等文化、娱乐、健身场所,以及宾馆、饭店、市场、商店等公共场所;

④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⑤不得携犬和放任犬只在泉池、泉渠及其他公共水域内洗澡、游泳。

社区居委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依法调解因养犬行为引起的邻里纠纷;倡导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依法制定居民养犬公约,并监督执行。

《通告》倡导机关、学校、医院、公园、广场、场馆等场所设立“禁止携犬进入”提示牌,劝阻违规携犬进入行为,经劝阻不听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违反本通告的,或者阻碍行政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该通告一出,网友就炸了锅了。

看看大家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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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的第一个反应都是支持的。

还有些诉苦的网友,表示自己被狗给吓过,真的需要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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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网友还觉得应该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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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些网友对于政策如何执行抱着怀疑的态度,而且通告也没有明确说没收的狗狗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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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觉得,政策中的对于有牵引绳和清理粪便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有些狗狗有攻击性,不牵的话有隐患。

而清理粪便更是应该的,毕竟大家遛狗一般都是在小区花园、公园等公共区域,如果不搞好狗狗的清洁卫生,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活。

但是,不允许狗狗进入一些公共场所有一些不近人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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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狗狗的安全和卫生都是主人保障的,如果你在路上见到一只拴着绳子的狗肯定不会这么害怕。

所以,还是希望各位爱狗养狗的人士能提高自身素质,不要觉得狗狗出去不拴着也没关系,不要抱着反正它也不咬人的侥幸心态,因为真的有一些人十分怕狗,而且也不能百分百保证狗狗不会突然暴走咬人。

那么,大家对于这个通告是怎么看的呢?支持它全国推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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