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要案侦破纪实:子夜枪声暴露“地下兵工厂”河南特大制贩枪支

1948年,焦作彻底解放后,当时的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在焦作设县。1952年9月15日,焦作矿区人民法院成立。1956年12月10日,焦作矿区人民法院改设为焦作市人民法院。1974年4月6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六十多年来,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依法审结了大量的案件。其中不凡有最值得纪念的经典案件,它们或是有着极大的社会影响力、舆论关注度高,或是案情疑难复杂,或是涉及新情况、新法规……这些案件记录着法治进步的脚印,培育着法治的信仰,弘扬着法治的精神,也折射出法院人的不懈努力与崇高追求。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的“加强人民司法史教育”的指示精神,集中展示人民法院多年来积淀的经典案例,焦作中院官方微信特开辟“大案回顾”栏目,解开尘封的历史,回顾经典案例,以此传承法院文化与司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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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枪声暴露“地下兵工厂”

河南特大制贩枪支案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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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据犯罪嫌疑人交待,近年来他们一共加工枪管2600余支,分别销往西宁、东北等地,然后组装成仿“六四”式手枪,转卖回焦作。

而涉案人员大部分是焦作市中州机械厂的下岗工人,该厂原以生产军工产品(枪支)为主,近年来由于效益不好,已有2000多人离开厂房……

2004年11月16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弹药案。

露出冰山一角

河南焦作,2003年11月13日深夜12点,焦作市的中心城区东方红广场传来两声沉闷的“砰!砰!”枪声。

原来焦作市无业游民司二刚与杜全红,手下各拥有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由于利益冲突,两个人产生了矛盾。2003年11月12日,司二刚与杜全红的摩擦“升级”,两帮人马打斗下来,杜全红一方吃了亏。第二天晚上,也就是11月13日,杜全红纠集了两台车的人马,手持菜刀、钢管等工具,要找司二刚“算账”。于是两方相约深夜12时在焦作市人口密集的政治文化中心东方红广场上见个“分明”。斗殴中,双方多人被砍伤,而杜全红的手下当场开了两枪,以鸣枪“示威”。

接报警后,专案组民警经过紧张、细致地侦查,仅用两天时间,便将参与广场械斗持枪一方的马胜利、靳保国(均另案处理)等7名涉案人员抓获。并在持枪人靳保国家中搜查出一支仿“六四”式手枪。

经过鉴定,发现这是一支“手艺相当精巧的仿六四式”手枪,而且杀伤力极强。靳保国交代,枪是从一个叫马胜利的人手中购买的。

而马胜利交待说,枪是从“黑道”上买的,具体问到是什么人卖的,他对此人却不甚了解。然后,专案组经进一步深挖细查,获悉该枪系马胜利从该市下岗工罗志伟处购买,然后又转卖给了靳保国。

“关键人物”败下阵来

罗志伟曾化名陈向全,1964年1月20日出生,初中毕业后就到焦作市中州机械厂上班。1983年因伤害罪被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判处有期徙刑五年,1986年刑满释放;1989年又因窝赃罪被劳动教养两年;2000年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受刑拘后在逃,系解放公安分局网上追逃的逃犯。

2003年12月1日,刚一露面的罗志伟被撒网守候的民警当场抓获。罗志伟就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拒不交代。

2004年的大年初一,也正是万家灯火喜庆团圆的日子,侦查人员再次审讯。

“罗志伟,你的父母相续离开了人世,你作为儿子不能尽忠尽孝,难道你不感到愧疚吗?”民警的一席话,句句击中了罗志伟的要害。

罗志伟向侦查人员要了一支烟,深深的吸了一口,呆滞的目光里显出些潮湿和无助。“在外跑了这几年,东躲西藏的,真不是滋味,我图个啥,窝囊不窝囊,我挣了多少钱,更提不上父母之情,姐妹之情。这些账我不欠,我一点一点都要还的……?”罗志伟囔囔自语。

侦查人员拿了一个包进了审讯室,将那布包慢慢打开,里面就是“广场斗殴案”中缴获的枪支。“这个,你还认识吗?你不记得把它交给谁了吗?”罗志伟的眼睛直了,“完啦!”那一声灵魂深处的重重叹息,使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经过15天的较量,侦查人员终于突破了罗志伟最后的心理防线,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罗志伟的彻底交代,竟然引出了焦作市的一个惊天大案。

供出地下兵工厂

大案要案侦破纪实:子夜枪声暴露“地下兵工厂”河南特大制贩枪支

据罗志伟交代,他在2003年10月从申虎处先后购买过三支仿“六四”式手枪贩卖,并且交代了申虎等人制造、贩卖枪支的犯罪事实。

自200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申虎就伙同李波海等人,开始在焦作私自加工枪支,同时加工了大量的枪管,然后集中转卖西宁。然后,他再从西宁方面接手六四式手枪,然后再转卖给焦作市的多个下线,罗志伟是他一个比较重要的下线。罗志伟把申虎交代出来的同时,又提供了申虎还曾经一次就向一个叫陈明的人贩卖了10支军用手枪。

罗志伟的交代让所有参战民警震惊,除了已收缴的一支仿制手枪外,焦作市还流动着几十支这样的仿制手枪,不仅如此,焦作市还出现了枪管加工机器,枪管加工机器的出现,使这个案件再次升级,枪管加工机器意味着什么呢,这就是一个小型的兵工厂,就是一个典型的地下兵工厂。

2003年12月28日,申虎刚潜回焦作市的住处,就被蹲守在此的民警抓获。

申虎很快交代,除了卖给罗志伟3支仿六四式手枪外,还卖给一个叫陈明的人17支,其余9支藏在了朋友和建国家,公安民警很快又抓获了同案犯和建国。申虎还交代,自2000年开始,他与李海波在焦作市加工手枪枪管,然后转卖西宁组装成枪后,再卖回焦作。但一年后两人分手,至于这个加工厂在哪儿,他也不知道,李波海是唯一知道枪支加工点的人。民警们迅速出击,在济源市一家美容美发厅将陈明抓获,并从其所租房内搜出仿“六四”式手枪三支及大量手枪零部件。

在审讯中,李波海还供述了2003年7月,将2000年加工好的200根枪管以每根80元的价格卖往西宁。

2004年1月1日凌晨,焦作市公安局50余名公安民警赶到辖区火车道铁路南边一废旧市场内。在李波海的指认下,一个非法制造枪管的“地下兵工厂”展现在人们面前。

这个“兵工厂”并不是很隐蔽,约两间房的面积,周围都是些废弃的自行车、铁棍等,房屋仅有一个轮卷防盗门。民警们同时当场抓获两名正在制造枪管的犯罪嫌疑人,并查获枪管加工车床及枪管成品、半成品448件。

随后,办案人员赶赴青海省西宁市、河南省周口市等地捉拿其他嫌犯,追缴枪支。

据陈明交代,他共从申虎手中买了17支仿六四式手枪,除了家中还没有卖出的3支,其余14支已卖到了东北鞍山一个叫徐国伟(另案处理)的人手中。2004年1月12日,赶赴东北的民警将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徐国伟带回焦作。

随着陈明、徐国伟的先后到案,经犯罪嫌疑人申虎手中倒卖的29支仿六四式手枪已被警方全部追回。西宁警方正在进一步追查那些散落在民间的枪管的下落。

贩卖枪支祸患无穷

1999年夏天,犯罪嫌疑人罗国伟在中州机械厂门口一批发部里,认识了一位来焦作出差的河北石家庄叫王永存的男子。王永存自称是空军地勤营长,当他得知罗国伟是中州厂的职工时,便问罗国伟能不能给他找几只小口径步枪。之后,罗国伟便以1700元的价格卖给王永存两把二0型小口径步枪。2000年期间,王永存在东北吉林因持枪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3年5月份,河南省沈丘县一个体运输户张金涛,到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找到通过老乡所认识的医生张卓民,做痔疮手术。期间,张金涛知道焦作有个中州军工机械厂,要张卓民帮他弄支枪,说是看家护院防身用。就这样,张金涛先后两次以14000元的价格从张卓民手中购得两支仿“六四”式手枪和一支单管猎枪。张金涛曾携带枪支窜至天津市伺机作案。2004年2月18日,张金涛伙同吴建生、赵宝峰(均另案处理)在天津市塘沽区胡家园菜市场附近,张金涛发现一女子从银行出来后,即电话通知吴、赵俩人,吴、赵驾摩托车乘该女子不备将其提包抢走,内有现金8000余元及价值820元的三星手机一部。

技术工人非法制枪

上个世纪50年代,焦作市建起了一些以生产枪支为主的军工企业,当时曾为国防建设作出了一定贡献,也造就了一大批技术工人。后来,焦作市的军工企业转为民用企业,一些技术工人相继下岗。李波海、申虎、罗志伟、陈明等都是其中的一员。他们下岗后,生活状况急转直下。可他们没想靠正当途径改变生活,而是想到了非法制造枪支,以此来获取暴利。

非法制造黑枪为什么会达到如此严重的地步呢?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主要原因还是一个“穷”字作怪。

李波海离婚后又娶一年仅26岁的无业女子为妻,儿子9岁,女儿刚满一岁,下岗后,家中生活极其困苦。申虎,1987年高中毕业后到中州机械厂上班,2001年下岗,家中有三个儿子,分别为9岁、4岁和2岁,生活也可想而知。在没有其他任何手艺来挣钱维持家庭生活的情况下,他们想到了吃“老本行”--制造贩卖枪支。

他们明知非法制造枪支是违反国家法律的犯罪行为,也明知一旦被抓获就要受牢狱之苦,甚至要被判处死刑,但也要冒着判刑入狱和枪毙的危险,竟然以身试法。

就这样,2000年夏季,同为中州机械厂下岗工人的李波海、申虎合谋加工枪管赚钱。两人共同出资从河南省长葛市废旧市场购进一些设备。之后他们又召集原来在一个厂的五名技术工人,购买了机床并对其进行了改造,在焦作市建设西路家禾屯租了个养鸡场,建成一个枪管加工厂。

2000年7月,李波海、申虎两人通过中间人“老聂”以120元一根的价格从中州机械厂购买毛枪管400根。加工后以每根320元的价格卖给了西宁人“老马”(在逃)。2000年9月,李、申两人又以同样的方法购进枪管700根进行加工。其间,由于“风声”过紧,“工厂”暂停了加工。到2003年10月,李波海将2000年所用的枪管加工设备,偷运到王储乡废旧市场内,雇佣下岗职工加工枪管。就这样,李波海、申虎前后一共加工枪管2600余根。

一帮技术工人就这样在刀尖上跳舞,最终将自己的人生彻底“改变”了。

2004年12月13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被告人申虎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以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被告人李波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以犯非法持有、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被告人陈明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和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罗志伟有期徒刑九年;以犯非法买卖枪支罪抢夺罪,判处被告人张金涛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以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和建国有期徒刑三年;以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张卓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查禁黑枪任重而道远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有关枪支管理的法律健全而且相对严格。”法学教授何家弘分析说,“所以,目前中国枪支泛滥并非立法不力导致,而是出在管理层面,并和社会大环境有关。”

1月下旬,笔者到该厂采访,厂长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告诉我们,河南中州机械厂隶属中国兵器集团公司大型二档企业,是中国轻武器生产的骨干企业。该厂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曾红极一时,那时,厂子生产军工产品、射钉器材、换热设备等。企业最好的时候,有员工2700人,产值达5000万,固定资产1.7亿。从1996年开始,厂子开始走下坡路,大量技术工人下岗,2003年3月,中州机械厂宣布破产。

由于企业关闭破产的前期准备工作没有做好,致使该厂至今没有破产成功,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一直处于真空状态。

企业要重组,有着特殊技术的下岗工人到底该如何安置?这些下岗工人又该如何转变观念重新就业?“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自麻痹”,这是在该厂看到的一幅标语。看来,此案不仅向我们的枪支管理敲响了警钟,也给我们的企业管理带来了思考。

(本文首刊于深圳法制报 2005年2月2日 第B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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