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審議季度報告。

1.3 公司負責人夏寧、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孫蕾 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杜建新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二、 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

2.1 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幣種:人民幣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2.2 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2.3 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 重要事項

3.1 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 □不適用

1、資產及負債狀況單位:萬元

2、利潤表項目單位:萬元

3.2 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3.3 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4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股票簡稱:凱盛科技 證券代碼:600552 公告編號:2018-049

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18年10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樓會議室以現場加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由董事長夏寧先生主持,本次會議應參加表決董事6人,實際參加表決董事6人。會議應參加表決董事超過半數,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表決合法有效。

與會董事認真審議了本次會議有關議案,經過投票表決,一致通過如下決議:

一、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和正文

經與會董事投票表決,6票通過,0票反對,0票棄權,100%通過。

二、關於變更公司註冊資本暨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由於重大資產重組標的資產2017年度業績承諾未完成,公司根據《補償協議》的約定,以1元的總價回購業績補償方在重大資產重組中取得的3,165,569股本公司股票並註銷。註銷完成後,公司註冊資本由人民幣767,049,572元變更為人民幣763,884,003元,公司總股本變更為763,884,003股,並據此對《公司章程》相關條款進行相應修訂。

本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經與會董事投票表決,6票通過,0票反對,0票棄權,100%通過。

三、關於蚌埠中恆吸收合併蚌埠硅基院的議案

公司為了集中管理,提高運營效率,擬以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蚌埠中恆新材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為主體吸收合併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蚌埠硅基材料產業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併完成後,蚌埠中恆存續,蚌埠中恆的註冊資本從目前的35,142.7217萬元人民幣變更為35,642.7217萬元人民幣(即原蚌埠中恆、蚌埠硅基院的註冊資本額之和)。其中,本公司出資額為35,642.7217萬元人民幣,佔合併後註冊資本的100%。被合併方蚌埠硅基院依法予以解散並辦理註銷登記。

在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議案後,蚌埠中恆、蚌埠硅基院將依照法定程序辦理吸收合併的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於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向商務主管部門、公司登記機關、稅務主管部門等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備案及/或變更登記及/或註銷登記,辦理資產移交和相關資產的權屬變更登記等)。

蚌埠中恆吸收合併蚌埠硅基院後,蚌埠硅基院擁有或享有的所有資產、債權、權益以及所承擔的責任、債務全部轉移至蚌埠中恆承繼,蚌埠中恆以吸收合併後的公司全部資產對原蚌埠中恆、蚌埠硅基院的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本次吸收合併完成後,蚌埠硅基院在因被吸收合併而解散前與相關當事人簽署的合同主體均變更為蚌埠中恆,相關權利、義務全部由蚌埠中恆承繼。

蚌埠硅基院現有在冊員工在本次吸收合併後將全部由蚌埠中恆接收。

公司董事會授權蚌埠中恆及蚌埠硅基院法定代表人王永和先生全權辦理與此次吸收合併有關的具體事宜。

經與會董事投票表決,6票通過,0票反對,0票棄權,100%通過。

特此公告。

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0月30日

證券代碼:600552 證券簡稱:凱盛科技 公告編號:2018-050

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變更公司註冊資本暨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一、 變更公司註冊資本事項

2015年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施完成重大資產重組,通過發行股份和支付現金的方式收購深圳市國顯科技有限公司75.58%的股權,並且簽訂了《盈利預測補償協議》以及《利潤預測補償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下合併簡稱“補償協議”)。因重大資產重組標的資產2017年度實現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未達到相關承諾數,公司根據《補償協議》的約定,以1元的總價回購業績補償方在重大資產重組中取得的3,165,569股本公司股票並註銷。以上事項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公司已於2018年10月19日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註銷所回購股份,註銷完成後,公司總股本由767,049,572股變為763,884,003股。

二、修訂《公司章程》事項

本次由於重大資產重組標的未能完成業績承諾,導致註冊資本變更事項,還需對《公司章程》相關條款進行相應修訂,具體如下:

公司於2018年10月29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公司註冊資本暨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同意將公司註冊資本由人民幣767,049,572元變更為人民幣763,884,003元,公司總股本變更為763,884,003股,並對《公司章程》相關條款進行相應修訂。

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公司董事會同時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負責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相關具體事宜。

證券代碼:600552 證券簡稱:凱盛科技 公告編號:2018-051

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全資子公司吸收合併的公告

蚌埠中恆新材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蚌埠中恆”)及蚌埠硅基材料產業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蚌埠硅基院”)均系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兩家公司原材料及業務客戶都有一定的相關性。為了便於集中管理,提高運營效率,使兩家子公司的資產、業務、人員、財務等各項資源得到有效整合,擬以蚌埠中恆為主體吸收合併蚌埠硅基院,本次吸收合併完成後,合併方蚌埠中恆繼續存續,被合併方蚌埠硅基院依法解散並註銷。

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以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蚌埠中恆吸收合併蚌埠硅基院的議案》。

本次吸收合併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吸收合併在公司董事會的審批權限範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吸收合併各方的基本情況

1、合併方

公司名稱:蚌埠中恆新材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340300669454530D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住所:蚌埠市龍錦路東側(凱盛玻璃新材料科技產業園內)

法定代表人:王永和

註冊資本:35,142.7217萬元人民幣

經營範圍:無機新材料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及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化工原料的銷售,自營相關產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蚌埠中恆經審計的資產總額為1,099,894,781.91元,負債總額為316,507,768.91元,所有者權益為783,387,013.00元,資產負債率為28.78 %。2017年度實現營業收入62,358.15萬元人民幣,實現淨利潤7,269.68萬元人民幣。

截止2018年9月30日,蚌埠中恆的資產總額為118,864.53萬元人民幣,負債總額為34,198.92萬元人民幣,所有者權益為84,665.61萬元人民幣,2018年1-9月實現營業收入56,556.03萬元人民幣,實現淨利潤7,128.49萬元人民幣。(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2、被合併方

公司名稱:蚌埠硅基材料產業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30066621104XF(1-1)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東海大道751號

法定代表人:王永和

註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

經營範圍:硅基新材料研發技術服務,玻璃新材料的研發、技術服務及相關產品轉讓;電子、精細化工及精密陶瓷領域用硅質、鋁質粉體材料的生產和銷售;球形鈦、鋯、鈣、鎂等金屬氧化物和氮化物等粉體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以上相關技術及設備的開發和研製。

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蚌埠硅基院經審計的資產總額為2,359.47萬元人民幣,負債總額為2,665.55萬元人民幣,所有者權益為-306.08萬元人民幣,2017年度實現營業收入626.66萬元人民幣,實現淨利潤3.35萬元人民幣。

截止2018年9月30日,蚌埠硅基院的資產總額為2,984.13萬元人民幣,負債總額為3,160.67萬元人民幣,所有者權益為-176.54萬元人民幣,2018年1-9月實現營業收入782.95萬元人民幣,實現淨利潤129.54萬元人民幣。(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二、吸收合併的方式、範圍及相關安排

1、吸收合併方式

以蚌埠中恆為合併方,吸收合併蚌埠硅基院,合併完成後,蚌埠中恆的註冊資本從目前的35,142.7217萬元人民幣變更為35,642.7217萬元人民幣(即原蚌埠中恆、蚌埠硅基院的註冊資本額之和)。其中,本公司出資額為35,642.7217萬元人民幣,佔合併後註冊資本的100%。本次吸收合併完成後,被合併方蚌埠硅基院依法予以解散並辦理註銷登記。

在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關於蚌埠中恆吸收合併蚌埠硅基院的議案》後,蚌埠中恆、蚌埠硅基院將依照法定程序辦理吸收合併的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於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向商務主管部門、公司登記機關、稅務主管部門等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備案及/或變更登記及/或註銷登記,辦理資產移交和相關資產的權屬變更登記等)。

2、蚌埠中恆吸收合併蚌埠硅基院後,蚌埠硅基院擁有或享有的所有資產、債權、權益以及所承擔的責任、債務全部轉移至蚌埠中恆承繼,蚌埠中恆以吸收合併後的公司全部資產對原蚌埠中恆、蚌埠硅基院的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本次吸收合併完成後,蚌埠硅基院在因被吸收合併而解散前與相關當事人簽署的合同主體均變更為蚌埠中恆,相關權利、義務全部由蚌埠中恆承繼。

4、蚌埠硅基院現有在冊員工在本次吸收合併後將全部由蚌埠中恆接收。

5、公司董事會授權蚌埠中恆及蚌埠硅基院法定代表人王永和先生全權辦理與此次吸收合併有關的具體事宜。

三、吸收合併的原因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吸收合併有利於新材料業務集中管理,提高運營效率,使蚌埠中恆、蚌埠硅基院及本公司的資產、業務、人力、財務等各項資源得到有效整合,符合本公司的發展戰略。本次吸收合併不會對本公司的正常經營、財務狀況及盈利水平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損害本公司及其股東特別是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

四、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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