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冬季供暖室內溫度18度,爲什麼感覺都說冷、供暖不好,這標準合理嗎?

至死忠心1


室內溫度18度達標是最流氓的規定,供熱是商品,我花錢買了,暖氣的進回水溫度你就應該達標。至於室內溫度和你有什麼關係。這些年因為這個流氓規定,給供熱單位找了一個非常好的耍流氓的藉口。老百姓花錢確享受不到應有的溫度。各種找,各種告。上下推諉,踢皮球。告的列害了,就熱兩天。不告了就不給好好供暖,2018年哈爾濱香林名苑小區最嚴重的時候,本應該4月20號停止供暖,信託供暖公司3月10號就停止供暖了。業主各種找,各種告,信託公司是各種推脫,各種踢皮球。到10月20日正式供暖時,暖氣冰涼,業主又是各種找,各種告。終於算是有點溫度了,業主也都弄的身心疲憊。不知道過幾天又會什麼樣。你不交取暖費,他收你滯納金,你交了取暖費,他就可以肆無忌憚的耍流氓。老百姓的權益究竟誰能保證!!!


清風92475


這樣的標準我覺得不合理,現在定的只要不低於18℃,就算達標,18℃體感上來講只能用凍不死來形容吧,而暖氣中進回水的溫度也是根據這個18℃做著調整,就像供暖初期,我們摸著暖氣可能只感覺剛剛不冰手而已,根本不熱,而此時的室溫可能正好卡在18℃左右。然而熱是商品,是商品就應該有其硬性標準,我認為這個標準就應該是供熱管網中的進回水溫度,現在的問題是我們花著同樣的熱費,買來的熱量是不同的,而其中的節約下來的成本卻被熱企拿走了。我們花錢買熱當然是都想讓自己的屋子裡熱起來,至於熱到多少度應該是我們自己決定,而不是卡在一個凍不死人的18℃。

等到將來的某日,或許我們自己可以選擇熱企,誰家供暖好,就買誰家的熱,再也不花冤枉錢了!


略懂動漫


18度室溫是政府規定的,居民供熱費38、32元每平方米也是按照18度測算的,實際說,18度確實有點冷,但從供熱公司的角度,居民室內溫度達到18度,供熱公司的產品就是合格的,熱用戶是沒有理由再投訴供熱公司的,因為你交的熱費就是按18度標準交納的,如果你仍感覺冷,可以買電暖氣,根據自己的要求調整室溫。


雲73659166


根據什麼訂的18°,我不知道。你去問問你爹你媽18°屋裡能不能待人,要穿毛衣毛褲,厚厚的能舒服嗎?東北的溫度屋裡最低20°還勉強湊合。要交六個月的取暖費,實際供熱連五個月都沒有,早早就停氣。從人性角度出發,應該提高最低溫度。


捨得的花


小區供熱起碼可以達到24度以上,分戶後暖氣冰涼了幾年,後來在樓道里一看,供暖公司的把閥門關了,這幫傻逼……現在即使打開了閥門39天也就是個溫呼,什麼狗屁供暖公司


Mr112233445566


我認為不應以室溫來橫量供暖標準,應用入水和出水溫度來橫量供噯標準,因入水沒有溫度,室溫怎能高?入水溫度達到一定標準,室溫是自家可調的,為什麼同一單元有的室溫高,有的室溫低,由其是底層住宅就比高層的低,就是供暖單位沒能真正達到供暖要求。室溫至少要24度~25度。尤其有小孩的家。


夏日月


不知道是誰定的室溫18攝氏度。這個溫度確實不夠用。我們是消費者,既然用錢買熱了,就應該得到應有的溫度。現在特別懷念以前自己燒爐子的日子,溫度可以自己控制。而現在呢?就連想暖和都是一種奢侈。咱們的錢都花哪去了?年輕人都受不了,何況是老年人和孩子?這屋的溫度能他媽做月子嗎?


別問我是誰啊啊


北方地區的室內溫度不應該設在18度。22-23度正合適。


用戶6386037337908菲


也不知道是什麼人,在什麼時候定的最低溫度18度,問一下老人和孩子在室溫18度會怎麼樣,定這個溫度的人他家就沒有父母,孩子嗎,


開心獅子


現在是2018年10月28日晚上8點53分,我家是今年改的集中供暖,熱力公司是哈投。我家暖氣現在是涼的。我真想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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