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完善我市醫療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參保職工門(急)診最高支付限額擬提高到7500元!

《关于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参保职工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拟提高到7500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完善多層次、可持續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進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制定了《關於完善我市醫療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

現公開徵求公眾意見,以對徵求意見稿進行修改完善。有關單位和廣大市民如有修改意見,可在2018年11月1日下午18:00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email protected],或直接撥打電話(傳真)83218341。反饋修改意見時,請一併提供聯繫方式,便於後期溝通採納情況。

《关于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参保职工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拟提高到7500元!
《关于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参保职工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拟提高到7500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完善多層次、可持續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進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結合本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

參加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由10%調整為9.5%;職工個人繳費費率不變。

二、調整職工生育保險費率

參加我市職工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由0.5%調整為1%;職工個人不繳費。

三、提高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報銷待遇

(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門(急)診最高支付限額,由現行的6500元提高到7500元。其中,起付標準以上至6500元(含)以下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按現行標準執行;6500元以上至7500元(含)以下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55%。

(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門(急)診最高支付限額,由現行的3500元提高到4000元。報銷比例按現行標準執行。

四、建立職工大病保險制度

為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築牢全民基本醫療保障網底,建立實施職工大病保險制度,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實施精準保障、精準減負,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列支,參保個人不繳費,具體辦法另行制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一個年度內,因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治療發生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救助報銷後,個人負擔在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費用,由職工大病保險按照“分段計算、累加給付”的原則進行報銷:其中,2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至20萬元(含)、20萬元至30萬元(含)之間,分別報銷50%、60%、70%。

五、提高我市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待遇水平

為進一步做好貧困人口大病醫療保障,對於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且符合國家、本市相關規定的醫療救助對象和享受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指享受醫療補助人員),通過降低起付標準、提高最高支付標準和支付比例等措施,完善大病保險對貧困人口的傾斜支持政策。其中,起付標準由現行的2萬元降低至1.5萬元;最高支付標準由現行的30萬元提高至35萬元;支付比例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即:1.5萬元至10萬元(含),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55%;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含),報銷比例由60%提高至65%;20萬元以上至35萬元(含),報銷比例由70%提高至75%。

本意見自**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我市醫療保險制度有關規定與本意見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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