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子坠楼被车碾,法院认定车主七成责任,你怎么看?

说法惊堂木


车主为何承担责任?

新闻一出来,大家都震惊了,吸毒男自己坠楼为何要司机承担责任?又是南京鼓楼法院?上回的彭宇案是不是也是南京鼓楼法院?其实这个新闻是有视频的,大多数人都被标题吸引了而没有看视频,随后南京此案件审判的法院出的一则关于此案件的声明显然更具有说服力。

吸毒男子被碾压后,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也即发生碾压前,受害者并没有死亡。从这个方面说,车主的碾压是造成受害者死亡的一个原因。

车主碾压也是死亡原因

判决书显示李某未尽注意及安全驾驶义务,对本次交通事故存在主要过错。一是李某未能及时发现坠楼落地的林某;二是第一次下车查看时未能排除异响原因;三是第二次下车查看时发现林某后倒车,造成林某再次被车辆推挤。

关于各被告如何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林某死亡的损害后果中,45%属于交通事故处理范围,在该45%的损失中,根据林某以及李某在本案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酌定因林某自身过错行为可减轻被告李某的赔偿责任,故李某应承担交通事故70%的责任,即林某死亡损失的31.5%(45%×70%)。

“吸毒坠楼”“车主担主责”“原告不做尸检”“南京法院”等关键词叠加,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又是一个“奇葩判决”“和稀泥式判决”。但从判决书来看,判决结果有其合法性。之所以有偏差,是因为在传播过程中标题化严重,而有过“前科”的有关法院也应更早的介入舆论,还原案件真相。


刘辉律师


有图有真相,法院都出来辟谣了,还是有人继续传播谣言,难道只是为了增加公众对自己的关注度吗?



我不是大妹子


行车记录仪显示当天23时38分55秒,冯亮停下车,1分25秒后,陈铭从四楼摔下来,三分钟后冯亮发动车子前行,发现有异样,下来检查没看见东西,接着开车向前缓缓行驶,直到23点45分40秒,再次下车检查时,才发现陈铭在车底下于是报了警。由于死者家属起诉,鼓楼法院一审判处冯亮百分之70的责任。

法院的判决是根据人坠落在地上已经有了一定的时间段,才发生的交通事故,所以车主要负70%的主要责任,死者负30%的次要责任。是不是以死者为大,根据法律而判决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其实,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死者是个吸毒者,为了逃避吸毒的犯罪责任,不慎从四楼掉下摔在大理石的路上, 我认为,死者应该是负主要责任的一方。

司机冯亮由于车门紧闭,车内又放着音响,没有发现陈铭从四楼坠落。一个正常人在集中注意力和别人谈着话,又加上开着音响,根本就不会注意到这些,开车向前缓行也是属于正常的行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迹象,当他发现死者在车轮下就立马报了警,这也符合一个驾驶员应有的道德行为。

逝者已经是一个30岁的吸毒人员,在法定上是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知道他爬窗户就有从四楼掉下来的危险性存在,他的死亡是自己造成的,连累了无辜,上哪说理去。要是判决死者担负百分之80的责任,司机担负百分之20的责任,我认为这才是公平的判决。


老蒋闲言


在讨论之前,先纠正一下题主所出题目有误,车主最终承担的不是70%的责任。法院将这起事故的责任划分为坠楼和驾车挤压两个大项,其中,坠楼占55%担责任;驾车挤压占45%的责任。然后又将这45%的责任划分为:坠楼者承陈铭担30%,车主承担70%。所以,车主最终实际承担的是45%X70%=31.5%的责任,而不是70%。

据原告律师称,坠楼者陈铭在被碾压后送到医院时,是有自主呼吸的,两天后才不治身亡。证明坠楼后并未死亡。

法院认定,导致陈铭死亡的原因与其自己坠楼有关,也与车主驾车碾压有关,是这双重伤害造成的死亡。

最初,死者家属要求车主承担全部责任,赔偿116万元。法院根据责任划分,最后判车主赔偿39万元。车主投了交强险等50万的保险,这笔钱可能会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

在这个案件中,有一点个人稍微存在些疑惑,就是尸检问题,死者家属只做了体表尸检,放弃了解剖尸检。而在法院发表的澄清车主责任划分的文章里提到了一点:“原告一方放弃尸体解剖,从而导致无法查明详细死因。”据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都会做体表尸检和解剖尸检。该案的原告家属为什么会放弃解剖尸检,我们不得而知。但个人觉得,如果进行解剖尸检,也许车主所需承担的责任占比还会减少。毕竟死者是吸毒人员,很难保证本身没有染患什么疾病。如果其真患有疾病,也许又会占取其死亡原因的一部分比例。当然,这只是个人一点小小的猜测而已。

这起事故,只能说车主自己倒霉,名副其实的祸从天降,再加上他自己的疏忽大意,造成了最终的后果。

这位车主的遭遇也提醒了大家,在驾车时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多关注自己车辆周围的状况,切不可疏忽大意,以保障驾驶安全。

大家对此事有什么自己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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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很多人看了标题,肯定会觉得,这又是一个法院的奇葩判决,但仔细看整个视频和内容可以发现,其实法院判决是没有多大问题的。

很多人认为,吸毒男子掉下来,车主没看到导致碾压致死,这个车主不应该承担,甚至有的人认为,掉到地下,摔死,是不是应该找土地管理方承担自认?如果掉到树上摔死,是不是要找这棵树是哪家种的,找树的主人承担责任?这个,其实不能这样比,也没有可比性。

这里有几个原因,车主要承担责任:

1、这个人掉下来后,车主没有及时发现。人掉下来,还没有死,车主不是急速前行,来不及刹车。假设,如果是在高速路天桥上,一个人跳下去,在高速公路上横卧,过往车辆来不及刹车导致碾压死亡,车主不应该承担责任。

但这个例子不一样,人掉下来的时候,车是停着的,人掉下来后,“可听到人体坠落地面的声音”,但车主没有发现前面掉下来人,开过去,碾压,责任一。

2、车主发现觉得不对,下车检查,但还是没有发现人被碾压,继续前行。责任二。

3、再次下车检查,发现后倒车,把人再次撞击,导致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就跟普通的案例有所区别,所以,肇事司机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因为,吸毒男子摔下后,并没有死,导致他死亡的,是驾驶车辆的人,在本可避免的情况下,没有仔细查看,导致遭受两次碾压撞击,致使其死亡。

也就是说,驾车人有很大的责任。这个稍微注意下,是可以避免死亡的,虽然对驾车人本意来说,是没有故意杀人,也没有这个意识杀人,但他忽略了前方人存在后,本可避免的碾压,因为粗心大意,导致受伤人被碾压致死,因此,承担一定的责任,是没问题的,只是,究竟承担多大责任,还是以法院判决为准。

在我看来,肇事司机承担一定的责任,是比较合理的。

最后要澄清下,司机承担的不是7成责任,而是31.5%,大家仔细看看法院判决,依据如下;

本案当中死者坠楼对于自身的死亡结果过错占比55%,另外的司机的碾压行为对死亡过错占45%。其次对于碾压当中的过错责任分摊为司机占比为70%,死者占比为30%。综合而言司机对本次事故承担的总体责任为45%当中的70%,也就是31.5%。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这一起判决中,作为一个普通人我觉得有几点疑问,有熟悉法律的可以帮忙解答。第一点:在该起死亡事故中,法院判决是坠楼致死占比55%,汽车碾压致死占比45%。死者家属放弃了尸检,就是主要致死原因无法判断,法院是依据什么判决汽车压死了45%?。第二点:交通事故中,汽车承担70%责任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看网上那么多反对声音,我想这样的责任认定超出了很多人的基本认知。第三点:家属索赔116万,车主承担31.5%是39万。倒算总额是123.8万。法院是如何确定总额的?不仅支持了全部索赔,还主动增加?


追月18365916


古人说君子(孝子)不立危墙之下。就是防止这种意外伤害。但如果说就因为你当时站在墙边,墙倒了让你承担7成责任。这事儿是不是觉得太混账了点。

坠楼和吸毒是有因果关系的。和违法停车没有直接关系。如果坠亡!掉车上是摔死。如果没有车,直接掉水泥地上摔死那?是否让修水泥路的路政承担这7成责任?路政怎么办?找水泥厂?

以前看过一个新闻,一个女人跳楼自杀,结果自己没死成,反而砸死了一个过路的行人。如果按照题目的结论,这个倒霉的路人,不光是自己死了白死,还要承担抢救自杀者医药费的7成责任了?

按这个逻辑,只要你停车有瑕疵,都要承担7成责任。那么如果是路边临时停车时遇到后车追尾那?

所以题目提供的信息可能不完整,会造成判断错误。


实现一个晓目标


也只有南京的法官这样的判决。一是吸毒了人,有没有过量,导致出现幻觉跳楼。没有查明。=是四楼摔下来,有几成能活,没有说明。三是司机怎么能有预见性。知道车前有人摔下来。说车主没有尽到注意责任,于理说不通。四是司机第一次下去检查没有发现问题,不能说他没尽到责任,谁也想不到车前会有人倒卧。五是司机第二次感觉不对劲,发现车下有人,立马报警,救人。他没有做错。让一个遵守规则开车的司机担责7o%不合理。应该说,从四楼摔下来的人,不死也是重伤,活命的几率很小,司机不过时运不济,又轧了一下,要分责任。司机责任不应承担大头。法官判决问题很大。


心宽海波平


这样的判决只能说无语!人倒霉,与法律责任毛关系没有,只能解释为老天爷让你摊上事了……就像你去爬山,突然来了条毒蛇咬你,但你根本不知道,结果你一脚就踩上去了,而你又正好踩在蛇的七寸正点,蛇死了、你活了。不巧的是被樵夫看到了,说蛇是他养的,你赔钱吧,打七折优惠!卧槽


一花滿樓一


稍微用点脑袋仔细看看判决,鼓楼法院什么时候判决车主承担七成责任了?法院的观点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就是死者的死亡结果坠楼部分占死因55%,交通事故占45%。而所谓的七成责任仅仅是对交通事故部分的认定而已!

总结:本案当中死者坠楼对于自身的死亡结果过错占比55%,另外的司机的碾压行为对死亡过错占45%。其次对于碾压当中的过错责任分摊为司机占比为70%,死者占比为30%。综合而言司机对本次事故承担的总体责任为45%当中的70%,也就是31.5%。

很多人不去仔细看判决,光凭一个7成责任就各种暗讽,麻烦在阅读此类判决时先自行通读一篇,不要总是成为个别有心误导他人攻击法院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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