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門聯合下發通知:網絡直播應落實用戶實名制度

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工信部、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六大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網絡直播服務許可、備案管理,強化網絡直播服務基礎管理,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大力開展存量違規網絡直播服務清理工作。《通知》明確要求落實用戶實名制度,加強網絡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單制度。

六部門聯合下發通知:網絡直播應落實用戶實名制度

六部門聯合下發通知:網絡直播應落實用戶實名制度

該則通知中,對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提出的最主要的三點要求分別為:

一、 按照要求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向各地通信管理局報送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ICP、IP地址、域名等信息;

二、對上述信息進行核驗,不得為信息不一致、有關部門違法網絡直播平臺黑名單中的直播網站、APP提供接入服務;

三、落實用戶實名制度,加強網絡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單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內容監看、審查制度和違法有害內容處置措施。此外,通知強調,應用商店不得為列入有關部門黑名單中國的網絡直播APP提供分發服務。

另外,《通知》在健全網絡直播服務監管工作機制方面也作出了明確規定。一是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應按照許可範圍開展業務,不得利用直播服務製作、複製、發佈、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二是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按照要求建立內容審核、信息過濾、投訴舉報處理等相關制度,建立7×24小時應急響應機制,加強技術管控手段建設,按照要求處置網絡直播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三是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記錄直播服務使用者發佈內容和日誌信息並保存一定期限。對自身不具備存儲能力且不購買存儲服務的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不得提供服務。四是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調査取證,並提供必要的文件、資料和數據。

據瞭解,在今年7月時,就曾傳出六大部門已經聯合制定了《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並即將下發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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