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真的只是爲了方便爲愛鼓掌?

這周就聊聊大學同居吧~

因為年輕時的自己過於黏人且以愛情為中心的人生觀,大三的時候其實自己也經歷過同居的日子。

甜是蠻甜的。夏天夕陽的餘暉裡挽著他的手臂穿梭在菜市場的熱鬧裡,聽著你來我往的討還價聲音,感覺人世間的煙火氣濃烈又溫暖,那時候才在沒有父母的庇佑下真切感受到了生活原本鮮活的樣子;租不起有空調的房子,兩個人對著電風扇一邊分享一罐冰可樂一邊癱著看電影,窗戶吹過的風都能直抵心房,把那時候決心要過一生的信念一層層地盪漾開,踏實且快樂。
同居真的只是為了方便為愛鼓掌?

但苦也苦。比如過親密接觸後暴露出來的彼此性格里的不合適,比如花雪月的愛情和柴米油鹽的日子所激起的矛盾。

但我最後悔的,還是搬出學校住以後,和大學生活的斷層。本來就愛逃課的自己,課是完全不去上了;以前隔三差五就要出來嘮嗑吸奶茶的朋友也開始從我的聯繫列表裡消失,雖然兩個人時常黏在一起,但有時候也會萌生一種強烈的孤獨感。而且當時我有很沉重的負罪感。雖然當時房租都是已經工作了對象出,但我依然對父母很愧疚,那種愧疚,也不光是身為學生卻沒做好課業的愧疚,更多的是來源於自己對揹著他們從學生一下子到社會人這種過於快速成長的不接受。

所以說真的,畢業以後回想起大學,總覺得後悔的事情特別多,不後悔同居,卻後悔同居的同時沒能經營好自己的學業和友情。

對於大學同居這件事,你怎麼看?

同居真的只是為了方便為愛鼓掌?

大學是一群人的狂歡,不該只有兩個人的孤單

雖然之前的幾次話題中,我總是那個更開放和言論大膽的人,但是我並不支持在大學的時候就和對象出去同居。

你已經可以和對象一起圖書館看書,食堂吃飯,宿舍樓下纏綿,必要的時候一起去校外溫存一下,這樣的生活不是很美好麼,幹嘛還要特意去校外租房來朝夕相處。真正同居以後你的生活就只會圍繞一個人來進行了。大學本身就是一個結交朋友的階段,你把你全部心思都放在了一個人身上,沒有去經營友情,沒有跟上學校的學習進度,假使畢業那天你和對象分手了,你還剩下什麼?

我想不出來。 都是成年人了,有啥不可以?
同居真的只是為了方便為愛鼓掌?

首先說明,我支持“有未來”的大學生同居,這個前提是“大學生”。既然是“大學生”,不是高中生也不是初中生,作為一個年滿18週歲,接受過良好教育且具備邏輯思考能力、心智成熟的成年人,是可以對自己所做所為及未來可能會發生的未知承擔起責任的,無論這個未知是好是壞。

大學時期,我有一對從大一開始就在學校附近租房同居的學長學姐,同居三年,他們在柴米油鹽中磨合,在小吵大鬧中更親密,也沒有因為同居而荒廢學業和喜愛的事業(學長後來當了校學生會文娛部部長、學姐則是院學生會主席),畢業後兩年,已經傳來訂婚的消息。

也許你會說我偏聽,你會說有些同居的情侶沒有好下場,甚至因為偷食禁果永久性傷害了身體,那麼請回到我第一句所說的:“有未來”。有未來就是有規劃,有目的的同居,兩人經過合理商量並非因為荷爾蒙而在一起兒戲。大學生已不是一個單純幼稚的群體了,無論是就業還是終身大事,在這個時期考慮真的未嘗不可,在同居中磨練性格,也許你會成功,也許你會被瑣事把耐心消磨殆盡,但是有計劃的同居,也會及時為你帶來止損,無論是生理上,還是精神上。最後,注意安全。

我有的,其實是想看見對方的心
同居真的只是為了方便為愛鼓掌?
當我還在大學的時候(聽起來好像很久遠但是我才畢業大半年啊媽),是完全沒有考慮過同居的。原因?還不是因為窮麼……現在回頭看,我依然覺得不同居為好。

大學談戀愛,除了上課睡覺,其餘的時間基本都是和對方膩歪在一起。上午最後一節課還沒上完,兩個人就在約著去哪個食堂哪層樓吃飯了。下了課,揹著書包,踩著林蔭道里一地細碎的陽光,吹著和暖的風,就這樣走到了食堂。

找好了位置,安心等他來。形形色色的人不斷地往裡湧,但只有一個人會點亮自己的眼。他一進來,就笑了。放好了書包,就去打飯,聊著天吃完了飯,就各自回寢室休息。如果天氣好,也可以像鹹魚一樣橫躺在操場上,用書蓋住臉,發著呆打瞌睡。

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沒有水火不容的室友,沒有難以忍受的寢室環境,沒有天天都飢渴的身體,有的只是想看到對方的心。如果是這樣,何必去同居呢?牽著手溜達完校園的每一條路,偶爾一起去城市的某一處遊玩,一起去隔壁城市看一場元旦夜的煙火……這種大學日常,挺好的。

它只是一次選擇和決定嘛
同居真的只是為了方便為愛鼓掌?

雖然聊起同居時我擠眉弄眼有點猥瑣,但其實我知道,同居其實並不只是性,它和你人生中任何一個重要決定一樣,要考量的點有很多。和室友關係、寢室環境、自己接下來的打算......想清楚了利弊,權衡好得失,照你的方式去活就得咧!

聊起同居我就變嚴厲的教導主任
同居真的只是為了方便為愛鼓掌?
我不同意大學期間就出去同居。為什麼?你有錢嗎?如果你有當我沒說過,你們去同居吧!如果沒有穩定經濟收入我給你們算一筆賬:我們大學宿舍費忘記是一個學期還是學年了1200,如果是一個學期1200,每個月房租費就是240元,爸媽每個月生活當時我是1200一個月,吃行聚會什麼的,每個月幾乎沒有剩餘。

那你出去租房子,現在的房價租套一的房子少說也要1100吧一個月,兩人每月多花費500元,還要加上水電氣費什麼的。

我們縮減一下聚會的花費,你出去住要買鍋碗瓢盆balabala的,一旦收入跟不上經濟支出,兩人就提前過上了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生活了。有句話說得好,能真正追求和享受愛情的人一般都不是窮人。

一位在讀大四學生的心聲
同居真的只是為了方便為愛鼓掌?

我覺得大學期間同居很ok啊。 我周圍蠻多情侶朋友是在本地上的大學,家庭稍微寬裕一點的會有多餘的空房子。高中是悄悄躲著老師、家長談戀愛,到了大學都立馬和家裡人攤牌。

所以同居產生的房租費,對他們來說是不存在的~另外,最重要的一點是,我覺得同居最能檢驗兩個人是否合適。二十歲的年紀,都渴望為彼此付出,可一旦落實到柴米油鹽上,就會產生很多分歧,一些平常完全不care的小事,都有可能引發矛盾。

不過啊~大部分同學都是租房同居,這樣子的話一定要考慮到自身經濟情況噢。其實對於大學和愛人出去同居這件事,沒啥該或不該。都是成年人了,早就學會帶著腦子為自己的生活做決定和負責了,同居在某種程度上,也跟填報志願、選讀專業、挑選實習一樣,是人生過程裡一次選擇罷了。

聊了那麼多觀點和看法,我們也不過是希望這些的觀點,能夠給正在做選擇的你更多的想法或“趣聞”。


同居真的只是為了方便為愛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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