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停車那些鬧心事:道路泊位包月要「議價」

好容易看到有個停車位,卻發現被地鎖佔據無法停放。早報日前報道了部分區域設置地鎖,將公共停車位變為“私有”車位後,陸續有讀者通過早報新媒體平臺發來消息聯繫早報,講述停不了車的那些鬧心事。其中反映比較集中的,除了部分區域被地鎖佔據車位,更多是道路泊車位被錐形帽、破傢俱、輪胎等佔據,導致無法停車。另外,也有停車位包月需要“議價”的問題。

私佔車位不成揚言砸車

“我近期將車停在市北區埕口路的一處道路泊車位上,準備開走的時候,一名老年男子過來,上來就對我謾罵,說這停車位是他們的,不準外車停。 ”市民李先生說,他和這名男子辯論,這是畫有停車線的公共泊車位,為什麼不能停在這裡,那名男子隨後就威脅,再停在這裡就給砸車。

“公共車位是大家的,為了大家方便,都可以停,他憑什麼說不準外來車停?”李先生說,他後來路過那個地方,看見那塊區域內部分車位經常被錐形帽或者破傢俱佔著。

昨天,記者來到埕口路上,發現這條路的一側是有正規停車泊位的,基本停滿了車輛,但有個別空著的地方卻有錐形帽、廢輪胎等雜物佔據著,無法停車。 “車位太少,外來車在這裡停著,周邊鄰居的車就沒地方停了,所以有很多人就把車位占上。 ”周邊一家商鋪內的工作人員說,有的車在車位裡一下停四五天甚至更長時間,周邊的居民沒地方停車,就開始想各種辦法了。

泊位上“停著”錐形帽

“信號山路上也發生過類似佔車位的情況,造成了道路混亂,好在最後那批人撤離了。 ”市民張先生說,他在信號山路上一家單位工作,這條路是一條支路,車流量不大,但周邊居民多,停車資源相對緊張,但今年大約7月份的時候,來了一部分人,說這個地方停車要收費,並且用錐形帽等物品將車位佔起來,繳費才能停車。

“老城區停車資源原本就很緊張,收費員來了後佔據了車位,不繳費不讓停車,很多居民沒有養成繳費的意識,所以就產生了矛盾。”張先生說,為了不繳費,部分車主就將車停在停車線外一些路邊、拐角等位置,經常停車泊位上沒有幾輛車,大部分位置停著錐形帽,而停車線外面卻停滿了車,造成了交通的混亂,這條路上經常出現車進不來也出不去的情況。

“這裡居民都說,一直以來這條路都是對周邊居民免費停車的,也少有外來車輛停車,並且沒見有公示要收停車費,雖然有部分人繳費停車了,但也有居民不買賬,或者強行停車,還和收費員發生過幾次衝突。”張先生說,吵吵鬧鬧中,今年10月初,這些收費的人撤退了。

停車資源被石頭礅隔離

“我們小區周邊,能停車的地方都被石頭礅給隔離了,我覺得這種做法不對,應該充分挖潛老城區的停車位,給居民方便。”家住市北區膠州路8號觀象山莊小區的居民王先生說,他們這個小區位於老城區,周邊停車位也緊張,在小區車庫出口以及小區周邊一些不影響交通的邊角位置其實也有部分可停車的位置,但都被人為安裝上了石頭礅隔離開,加劇了停車難問題。

“小區的車庫出口附近有一塊既不影響車輛通行,也不影響走路的空地,能停四五輛車,非常方便,但近期這塊空地上卻被安裝了一圈石頭礅,很多居民就把車停在了石頭礅外的路上,原本並不寬的這條路顯得更擁擠了。 ”王先生告訴記者,看著這些可以停車的資源被浪費在那裡特別可惜,並且石頭礅密密麻麻凸在路上,除了不美觀,也造成一定的安全隱患。

【現象】

私佔公共車位成“習慣”

不僅是埕口路,在市南區、市北區等老城區,由於停車資源緊張,私佔公共停車資源的現象有很多,馬路上的公共泊車位內經常出現錐形帽或破舊傢俱等雜物,佔據著這些地方,其中一部分是車位周邊的居民或商家為了自己方便;另一部分是道路泊位收費員為了表明自己的“勢力範圍”。

“我就多次在老城區遇到這樣的情況,明明有車位空著,上面卻放著錐形帽,你要下車拿開這些障礙物,多數時候會有人跑過來,說這是他們佔下的車位。”市民高先生說,如果確實有充足的理由,大家也都能理解,但很多情況是,這些都是附近人長期佔據,只為了停自己的車。

市民章女士也告訴記者,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有收費員的道路泊車位,收費員用錐形帽佔據著不讓車輛停放。“我有一次在市南區安徽路上,明明是空著一排七八個車位,但車位上被密密麻麻放上了很多錐形帽,我想過去繳費停車,結果收費員說不讓停車,建議她到周邊別處停,理由是馬上會有大巴車過來停。 ”章女士告訴記者,她後來才弄明白了,旅遊大巴來停車,收取的停車費要比小車多很多,但是她覺得收費員的這種行為不對,因為這條路上的泊車位寬度僅能容納小車停放,旅遊大巴停在這裡,對交通會造成影響。

“我將此事投訴到了12345政務熱線,很快發現這裡整改了,不讓停旅遊大巴了,但好景不長,也就半個多月時間,又恢復了原樣。 ”章女士說。

道路泊位包月要“議價”

除了私佔車位的現象,在一些收費的公共道路泊位,常年包月的車也有很多“麻煩”。近年來,市物價局發佈的月度、年度價格投訴舉報統計中,停車收費一直穩居“榜首”。其中,受停車資源供給影響,停車包月收費是反映的熱點問題,有的停車場不提供包月服務或擅自提高包月停車收費標準,造成停車車主不滿;存在同一路段所處位置不同,包月停車費標準不一致的現象。

根據物價部門規定,小車在道路泊位的包月費最高是每月100元,但現實情況是,在市南區、市北區的沿海區域或老城區停車資源緊張的地方,已經難覓100元包月的地方了。

“包月停車問題是最頭疼的了,特別是在旅遊季節更麻煩,希望政府部門儘快出臺相關規定,規範收費人員的行為。 ”市民陳先生說,他所工作的棧橋周邊區域的道路泊位,在旅遊季節要包月必須300元,甚至更多,還不一定能有車位,如果跟收費員講物價部門規定100元最高,那麼收費員肯定會說他們不提供包月服務,拒絕停車。

“我們臺東附近更麻煩,個別路段要包月400-500元,還得好好求求收費員,要不然他們就拒絕包月。”市民宋先生說,雖然知道收費員的收費違法,但投訴基本沒有用,收費員會辯解他們不提供包月服務,400元或500元的停車費是按照計時停車給算的,收這個價格還是給優惠了。

本版撰稿攝影 記者 孫啟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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