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严春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冬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 2018-016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2018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沈艺峰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独立董事孟林明先生全权参与表决;董事王文怀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董事余峰先生全权参与表决。

(五)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严春光先生。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臧哲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 2018-017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2018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召集人罗荣海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事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 2018-018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吴东升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2018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臧哲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臧哲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臧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臧哲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臧哲,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95年8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三厂设备员、六厂副厂长、投资部副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2-6208560

传真:0592-620855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