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玩假動作」必須動真格問責

據媒體報道,江蘇江陰為應對督察,要求汙染企業集中停產1個月;江西萍鄉巧立名目新建工程,只為讓汙水直排口繞過國考斷面逃避考核……近日,對河北、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東、廣西、雲南、寧夏等10省(區、市)開展的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已完成督察反饋工作,揭開了部分地方“花樣頻出”“另闢蹊徑”的整改“假動作”。

一些地方在環保整改上玩“假動作”,究其根源,是因為地方政府與汙染企業之間形成了利益共同體,一些地方政府已經成為汙染企業汙染的利益鏈上的一環。因為這些汙染企業不外乎是當地的納稅大戶、就業大戶,當地政府如果對這些汙染企業進行真正的整改,必然會加重企業的經營成本、降低其利潤,從而導致當地稅收等經濟指標下滑,這會對當地領導幹部的政績有所影響。

所以,一些地方寧可頂風作案玩“假動作”,也不願意站在生態文明的高度依法依規對汙染企業進行實質性整改。因此,對於環保整改玩“假動作”的現象,監管問責必須要動真格。只有通過嚴厲的問責、追責,才能瓦解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領導與汙染企業之間的利益共同體。

首先,只要地方在環保整改問題上玩“假動作”,沒有依法依規對汙染企業進行整改,一經發現就應以瀆職罪追究地方政府主要領導以及環保部門主要領導的刑事責任,讓他們為環保“假整改”承擔法律責任。其次,對沒有按期進行整改的汙染企業,應作為汙染環境罪的立案標準之一,並在量刑上從重處罰。再者,最根本的還是要改革政績考核標準,對需要進行環保整改的地方政府和領導幹部,要從實際出發加大生態環保工作的考核指標,適度降低經濟指標考核,從而削弱地方政府及其領導對GDP的盲目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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