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司机闯红灯抢行还持械威胁他人被刑拘

28日,有网友发帖称,在路上遇到了大货车车队闯红灯,因其未给大货车车队让路而被辱骂威胁的情况。爆料人张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事发于28日下午4点50分左右的房山良乡大学城白杨路。在首都师范大学南门附近的红路灯处,张先生第一次遇到的这个车队。张先生说,他当时在等红灯,停在了第一个的位置,因为他没给大货车让路,大货车便闪车灯晃他。“就因为这样,他们便一路追我,还把我的车别停了两次,下车恐吓我。恐吓我的时候司机手里拿着撬棍一样的东西,拉我车门,看我把车锁着就拍我的车机箱盖。”张先生说。

针对张先生所反应的情况,今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发布情况通报,2018年10月29日,房山警方关注到有网民发帖反映,称在房山区广阳城城铁站附近,因行车问题与一大货车司机发生纠纷,被该大货车司机别住车辆并持械辱骂。

经房山分局和市交管局房山交通支队共同工作,查找到大货车司机吕某(男,29岁,河北省廊坊市人)并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工作查明,吕某于10月28日17时许驾驶大货车行驶至城铁广阳城站路口时,认为张某驾驶小轿车挡道妨碍其通行,先用灯光晃,后在遇红灯停车时,吕某下车拍打小轿车车窗并对张某进行辱骂,张某未予理睬,绿灯后驾车前行。行驶至城铁篱笆房站路口时,吕某驾驶大货车由掉头车道将张某停在左转车道待转的小轿车别住,并下车持钢筋对张某进行辱骂,张某始终未下车,后吕某驾车离开。事发后,张某未报警,而是将事发视频发在网上。

针对吕某驾驶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房山交通支队良乡大队进行了四项处罚:一是驾驶机动车号牌不清晰,罚款200元;二是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罚款200元;三是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罚款100元,记2分;四是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罚款200元,记6分。同时,由于吕某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房山交通支队良乡大队依法暂扣了吕某的驾驶证。

针对吕某持钢筋辱骂对方车主的行为,房山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北青报记者 王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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