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律规定父母有强制陪伴小孩的义务,你赞同吗?能实施吗?

如果法律规定父母有强制陪伴小孩的义务,你赞同吗?能实施吗?

晚上回来看《奇葩说》,其中一个辩题是:如果爸爸每周陪伴小孩不足12小时,是不是应该取消爸爸的称号?各位辩手讲的都比较精彩,自己也被带入进去,这不禁让我想起一个问题:现实中有没有可能将父母陪伴小孩的义务法律化?

如果法律规定父母有强制陪伴小孩的义务,你赞同吗?能实施吗?

越提倡什么,就越缺少什么,之所以要这个问题引起关注,确实在现实中已经比较严重。正如辩手所讲,爸爸的资格不是应得的,而是需要付出一定的陪伴来赢得的,而在做不到的时候需要一定外在的强制力,即法律。

如果法律规定父母有强制陪伴小孩的义务,你赞同吗?能实施吗?

事实上,我国已经有法律对“陪伴”做出过强制要求。对,就是要求“常回家看看”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根据该法第18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这条规定虽然比较笼统,但毕竟确定了子女应当陪伴老人的原则,甚至要求用人单位保障子女探亲的休假,是法律的进步!

如果法律规定父母有强制陪伴小孩的义务,你赞同吗?能实施吗?

有人可能质疑,陪伴具有人身属性,法院可以判决强制陪伴吗?别说,真有,而且还不少!经笔者检索案例,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相关的案例有数百起,而且不少法院直接在判决中要求履行陪伴义务。如在阮秀敏、董峰赡养费纠纷案中,法院判决“董峰应于本判决书生效后每年前往阮秀敏住处进行探望四次,每季度探望阮秀敏一次”;又如在原告黄湘沅与被告黄烁赡养费纠纷案中,法院判决“被告每月看望原告一次,且在原告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时给予护理和照顾”,等等。

如果法律规定父母有强制陪伴小孩的义务,你赞同吗?能实施吗?

仅从法律角度讲,陪伴义务并非虚无缥缈的,但如果真的这么规定的话,还是有很多地方需要细化,比如对多大的小孩负有陪伴义务?陪伴时间如何确定?不执行是否应予处罚,如何处罚?就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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