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六合彩」賭博,多人因開設賭場罪獲刑

利用“六合彩”赌博,多人因开设赌场罪获刑

案情回顧

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間,樊某作為戴某(另案處理)的下家,利用香港“六合彩”的開獎信息,設定賠率,發展數人作為下家,公開接受地下六合彩投注,供參賭人員進行賭博,並獲取投注額提成。同時,吳某幫助樊某發展另外三人作為下家,並替樊某收取地下六合彩投注和結算賭資。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期間,同為戴某下家的朱某利用香港“六合彩”的開獎信息,設定賠率,通過電話、微信接受參賭人員投注,供他人賭博,並收取投注額提成。

利用“六合彩”赌博,多人因开设赌场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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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8年5月,樊某通過微信和銀行卡結算賭資共計人民幣463萬餘元;吳某通過微信和銀行卡幫助樊某結算賭資共計人民幣75萬餘元;朱某通過微信、銀行卡結算賭資共計人民幣488萬餘元。

被告人吳某、樊某先後向公安機關主動投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被告人朱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庭審現場

利用“六合彩”赌博,多人因开设赌场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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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了被告人樊某、吳某、朱某涉嫌開設賭場罪案,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陸靜主審並擔任審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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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樊某、吳某、朱某三名被告人對開設賭場的事實供認不諱,法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組織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充分聽取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的意見。庭審中,被告人數次痛哭,後悔不已。

法庭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樊某、吳某結夥並夥同他人,被告人朱某夥同他人利用香港“六合彩”開獎信息開設賭場接受他人投注,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樊某發展眾多下家接受投注,犯罪情節相對較重,被告人吳某幫助樊某收取部分投注,並幫助樊某結算部分賭資,系從犯,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樊某、吳某自動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朱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坦白,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三人均系初犯、認罪悔罪態度較好。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以開設賭場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樊某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吳某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朱某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法官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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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賭場,抽頭獲利,助長了不勞而獲的習氣,極大地損害了群眾勤勞致富的意願和善良的社會風俗,甚至會誘發其他犯罪,破壞社會安定。

我國《刑法》第303條第2款規定:“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本案中,被告人利用互聯網公佈的香港“六合彩”的開獎信息,自行設定規則接受下家投注進行賭博,他們在各自家中,或在經營的飯店、理髮店等場所,通過手機微信、現場接受投注,涉案賭資通過微信、銀行卡轉賬等方式結算,形成長期、穩定、完整的“地下六合彩”投注賭博網絡,與傳統的開設賭場相比較更具有隱蔽性、滲透性,符合刑法規定的開設賭場犯罪的構成要件。

對於開設賭場這樣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要提高警惕,不能因為眼前的利益而矇蔽了雙眼,而把法律拋在腦後,一時的心懷僥倖最終可能會被套上犯罪的“枷鎖”。

利用“六合彩”赌博,多人因开设赌场罪获刑

在日常生活中,彩民們要增強辨別意識,不要因為貪圖高額回報而陷入犯罪深淵。面對生活,我們要腳踏實地,與其妄想自己成為萬分之一幸運的“錦鯉”,不如用努力勤奮換來生活實實在在的給予。

信息來源| 上海崇明法院

主編:陳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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