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貨店裡銷售“六合彩”?撫州這對父子獲刑又判罰!


南貨店裡銷售“六合彩”?撫州這對父子獲刑又判罰!


未經國家批准,江西省金溪縣的一對父子竟然在自家經營的南雜店裡賣起了“六合彩”。近日,金溪縣人民法院對這起非法銷售“六合彩”案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兩父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一年零三個月、緩刑一年零六個月,並各處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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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過

南貨店裡銷售“六合彩”?撫州這對父子獲刑又判罰!


(圖源網絡,與本文內容無關)


1953年出生的謝老伯是金溪縣滸灣鎮人,平常在當地滸灣老街經營一家南貨店。2016年9月至2018年10月,謝老伯在南貨店開設“六合彩”業務,每週二、四、六分別開號。


每期,謝老伯能售出2000至4000元不等“六合彩”,並在每期開獎之前將村民買好的“六合彩”特碼單發給遠在廈門的兒子,由其報給上線。如果有中獎號碼,兒子就會返中獎號碼金額的46倍給父親,父親只返給中獎者43倍金額,賺取三倍數的贏利。案發後,謝姓父子已繳納違法所得共計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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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

南貨店裡銷售“六合彩”?撫州這對父子獲刑又判罰!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兩被告人未經國家批准,擅自銷售“六合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且是共同犯罪。案發後,兩被告人具有坦白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兩被告人在銷售“六合彩”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應從輕或減輕處罰。兩被告人具有退贓情節,均認罪認罰,可酌情從輕處罰。


另外,謝老伯系年滿六十五週歲以上不滿七十五週歲的老年人犯罪,可酌情從輕處罰。綜上考慮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危害後果及認罪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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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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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私彩屬於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各執法部門對該類舉報繼續將開展專項行動,重點打擊利用六合彩賭博的組織者、為首者;賭博公司的頭目及其成員;賭博網站的開辦者、維護者。望廣大人民群眾遠離地下私彩賭博,切勿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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