殫精竭慮化解鄰里矛盾 盡職盡責力促執行和解

近日,北正街的楊某與朱某、郭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自動履行,圍觀的社區群眾紛紛對邵陽市大祥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豎起了大拇指,因為他們見證了這起困擾雙方多年的死疙瘩是如何在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化解的。

2016年9月7日,邵陽市大祥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朱某等兩人訴被告楊某返還原物糾紛一案,經審理查明,原告朱某的父親於2002年4月10日購買了被告楊某父親所有的位於邵陽市大祥區城北路住宅,並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住宅出賣後,被告父親及其妻子陳某居住在由該房間後面的陽臺搭建的房間內。被告父親去世後,兩家為陽臺的使用權發生糾紛,其後雙方在人民法院達成調解,約定該房間由陳某住至終老,因其所住房間佔用了陽臺,由陳某每年補償120元。原告父親去世後,兩原告分別作為妻兒,依法取得了該房屋的所有權。陳某於2016年7月去世後,被告楊某即搬來該房間居住。現兩原告要求收回該陽臺,被告楊某以該房間沒有出賣為由,拒不搬出,雙方為此成訟。雖經大祥區人民法院多次調解,但雙方分歧太大,無法調解成功。2016年11月12日,法院作出判決:房屋陽臺屬於房屋的一部分,陽臺不存在單獨的所有權,兩原告對房屋享有所有權,則該陽臺當然亦屬於原告,被告主張陽臺沒有出賣與事實不符。被告楊某應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將其佔用的陽臺騰空,並返還給兩原告。

該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由於被告楊某拒不履行,兩原告遂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這一件看起來是小小的鄰里糾紛,但卻讓幾個家庭、甚至整個社區不得安寧----被執行人楊某強佔申請人的陽臺居住拒不搬出,雙方矛盾激化,多次聚集親朋好友在小區吵鬧。執行法官送達執行通知時,楊某就叫囂:法院判決黑了天!誰敢來執行就和誰拼命;而申請執行人這邊,急切要求法院趕快執行到位,不分白天黑夜打執行法官電話。為了處理好這樣的案子,執行法官往往要花費很多的時間和精力,這不僅僅是為了一件案子的執行,更是為了修補因此而遭到破壞的社會關係,把一些嚴重的社區隱患彌合消化在基層。

執行法官通過多次接觸,發現被執行人楊某對國家法律法規淡漠,鑑於此,執行法官開始制定強制執行方案,並告知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將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懾於法律的威嚴,楊某的姐姐找到執行法官,表示楊某是個倔脾氣,但她們可以協助執行法官做他的思想工作,爭取和申請執行人和解結案。執行法官又找申請執行人做通思想工作,讓他們理解執行工作的出發點就是為了案結事了,就是為了妥善化解矛盾。

所有的成效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協調工作艱難地開展:雙方的矛盾尖銳,一次次的協商在雙方的爭吵中不歡而散,但執行法官沒有放棄,他們細緻地分析雙方的觀點,從中找出雙方的相同點,為了百姓和社會的安寧,執行法官在辦案中用心思花精力,一點點彌合雙方的矛盾。經過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雙方當事人最終在今年5月達成執行和解並全部履行完畢,為這件糾纏了十年的老麻紗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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