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显成效

2018年9月13日,被执行人朱某急匆匆来到海港法院,要履行罚金并要求解除失信名单。

海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显成效

2016年12月28日被告人朱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七十六元,被告人释放后一直未履行罚金。海港区法院对被执行人朱某采取失信措施,被执行人朱某刚结婚不久,夫妻二人准备乘车去某地旅游,发现自己不能购买车票,迫于信用惩戒压力来到法院自动履行了罚金。

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处境等,做出规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